“区委巡察发现你镇村级干部退职补助违规发放有关问题,请立即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完成......”前不久,贡井区桥头镇党委收到了区纪委监委发来的一封特别“督办函”。
“桥头镇村级干部退职补助发放涉及政策多、迁延时间长、干部意见大,要想高效开展清退,必须拿出令人信服的依据。”贡井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人表示。
(贡井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会同桥头镇纪委研究村级干部退职补助问题 )
为此,贡井区纪委监委坚持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群众意愿和干部诉求,全面加强与组织、财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沟通对接,指导桥头镇出台了《关于处理离职村干部一次性养老补助有关遗留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各方认可的补助发放标准,为开展清退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清退工作核心是资金,关键在干部。贡井区纪委监委坚持“两手抓”,一方面,对于违规发放的退职补助,成立工作专班,对需清退的款项逐一分析研判、提出方案,加快推动整改落实;另一方面,对于部分离职干部对新发放标准不理解的问题,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面对面宣传清退工作要求和发放政策依据,并引导他们发挥“乡贤”作用,主动对身边尚未清退的离职干部进行动员,截至目前,已清退违规发放退职补助43965元。 此外,贡井区纪委监委还将村级干部退职补助发放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督促辖区各单位加大超标、超时段、未经民主决策程序发放的离职补助清退力度,举一反三建立健全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为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贡井区坚持把规范村级干部退职补助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的关键一招,建立“巡察部门——联系片区——乡镇纪委”工作协同机制,通过发函督办、现场检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实时跟进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加强工作全过程调度。下一步,贡井区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村级干部退职补助发放全过程监督、全方位规范,为严明基层财经纪律、改进干部工作作风、维护乡村社会稳定贡献纪检监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