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贡井区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坚持聚焦主业主责,老虎苍蝇一起打,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提升案件质量,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一是充实办案力量。结合“三转”后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专职负责纪检工作的情况,根据各自特长,将全区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分类,分别作为区纪委信访室、案件室、审理室后备人员,充实到办案队伍中,解决了案件多、人手少的问题,综合用好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
二是加强队伍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等方式开展信访排查、案件调查、案件审理及文书格式等业务知识培训,规范案件办理,统一装档要求;通过每年自办案件质量交叉检查,查找办案中的不足及问题,互促互进,进一步提高了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技能,提升了乡镇自办案件质量。
三是强化实战锻炼。加强对乡镇纪委办案工作的督促指导。工作中加强对乡镇从低保五保、危房改造、扶贫资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领域发现问题、收集案件线索,拓宽乡镇纪委办案面,指导乡镇纪委办好除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外的其他案件;同时区纪委案件室、审理室制作案件调查、案件审理规范文书模板,组卷顺序及要求等,确保案件质量。
四是突出结构调整。2014年,贡井区乡镇纪委共查办重点类案件7件,占全年乡镇纪委办案总数的43.75%,同比增长600%;全区查处科级干部10人,占办案总数27%,同比增长42.86%。今年以来,立案12件,其中科级领导干部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