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针对某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副主任赵某案件暴露的问题,对该领域关键岗位的干部开展廉政谈话,讲明纪律要求,打好“预防针”。据悉,赵某案件是山东省纪委监委指导派驻机构之间加强协作配合的有益探索,由省纪委监委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共同查办。
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办案力量较弱、经验不足等问题,山东省纪委监委统筹监督力量,创新“组组”联动模式,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组织多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查办案件,发挥各自优势,同向发力,确保案件质量提升。
此前,在山东省纪委监委召开的派驻纪检监察组问题线索研判指导会议上,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汇报了关于赵某的问题线索情况。但是,当时该纪检监察组正在同时办理5起案件,面临人员力量不足、精力跟不上的困难,很难保障办案质效。同时,该省纪委监委各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之间在线索来源渠道、人员力量配置、发现问题能力等方面存在不平衡的情况。
“单靠派驻机构自身力量较难克服这种问题,需有效发挥监督检查室的统筹指导作用,打破‘组组’之间的壁垒,科学摆布执纪执法力量,实现‘单兵作战’向‘兵团作战’转变。”该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
山东省纪委监委安排联系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的第六监督检查室,梳理所联系的其他派驻机构情况,并与相关纪检监察组沟通后,确定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组主办、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配合,建立“组组”作战单元,对赵某的问题线索进行联合处置。
两个纪检监察组发挥各自优势,打好“配合战”。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监察组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工作小组,主动靠前、积极对接,了解线索发现过程、系统行业特征、所涉单位政治生态等情况,选准突破口,攻克疑点难点。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发挥熟悉系统优势,帮助工作组吃透案情,协助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与厅党组、相关人员的沟通协调。
与此同时,山东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全面统筹、全程指导,针对研判案情、审查谈话、外围取证、定性量纪等关键环节,多次组织召开沟通协调会,协调解决跨行业取证难等问题,确保案件突破顺利。最终查清了赵某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违规经商办企业等违纪问题,赵某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件办结后,两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同剖析案件,指出省生态环境厅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监管缺失的问题。该省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向省生态环境厅党组发出工作提示函,督促在系统内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并完善相关制度,推进治本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