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身处反腐倡廉的第一线,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力军,面对反腐败的新形势、新特点、新任务、新要求,今年以来,我区从教育、承诺、监督、管控四个方面着手,狠抓纪检监察干部建设,促使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坚守责任担当。
注重教育引导。2月12日至3月15日,区纪委书记、副书记采取面对面交流、一对一约谈的方式,对区纪委委员、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履职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约谈。提醒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作为、勇挑重担,洁身自好,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防止“灯下黑”。
签订廉政承诺。2月26日,贡井区召开学习会专题传达贯彻市纪委《“十二个严禁”》文件精神,区纪委委员、区纪委监察局全体机关干部,区级部门纪检干部,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委员,共计百余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十二个严禁”承诺书。
织密监督网络。在贡井区纪检监察网全面公开投诉、信访举报电话,畅通监督渠道。紧盯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组建由党风巡视员、特邀监察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组成的专业督查队伍,深入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常态化明察暗访。
强化源头管控。制定纪检监察组织资料上报和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工作月报告制度,要求全区纪检监察负责人从日常业务工作、特色亮点工作、个人重大事项以及廉洁自律等方面,每月填写并上报工作月报告表,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和约束。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做到应追必追,应查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