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态度更加鲜明,手腕更加有力,极大处置和打击了一批党员领导干部收受贿赂问题,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观念已经入脑入心,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行贿人不择手段的“精准围猎”成为了重要原因。《意见》的印发,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深入推进反腐败工作纵深化发展的坚定决心,对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了指导性意见。
纵观近几年各地大小官员因受贿落马的案件,不难看出,除了部分官员为满足一己私欲向管理服务对象进行索贿以外,更多的是各类有心而来、准备充分的企业或个人费尽心思的向上行贿。因此行贿作为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行贿不查,受贿不止,故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则成了正本清源的必要途径。但“一起查”并不等于“同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在对行贿人作出处理意见时,会多维度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针对不同情况精准提出处理意见,确保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角色的行贿人均能受到有效制约,这也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对《意见》认知的清晰度和处理把控的灵活性。
值得注意的是,中纪委首次引用了“行贿人黑名单”概念,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方面进行研究,并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此举充分借鉴了我国在诚信体制建设中的优秀经验,通过“惩戒+曝光”等有力手段,联合对行贿人采取惩戒性措施,目的明确、方法可行,极大提高了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开展联合惩戒,不仅需要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合惩戒行贿的工作合力。同时,宣传部门、媒体也要充分利用反面典型案例为警示样本,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警示教育,倡导廉洁守法的理念。
反腐败斗争工作任重道远。对行贿行为,既要严肃处理也要加强预防。既要对受贿案件开展全面倒查,追根溯源,肃清政治生态,也要加强对企业和重点人群的监测和管理,拧紧源头“螺丝”,确保利益之源断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