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开始,我国将进入“十四五”时期,“十四五”是我国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转型的重要阶段,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政方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当前,我国各项改革事业正处于关键期和爬坡期,很多工作需要“摸着石头过河”,如何精准把握政策界限,优化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就显得尤其重要。只有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才能准确把握容错纠错的尺度,严明规则、立好规矩。对不该容、不能容的坚持“零容忍”,对激励变纵容、保护变庇护、将错就错等行为予以坚决惩治。
强化警示教育,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把警示教育作为提高党员干部“免疫能力”的有效手段,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使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方、教育一片的效果;坚持对查处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集中通报,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专题通报,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实行分层级全员通报。同时,深入挖掘廉政教育资源,建设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政教育,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
注重宽严相济,惩治结合治病救人。对主动向纪检监察组织主动如实交代违纪事实、主动退缴违纪所得者,应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觉悟态度、后果影响等因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分类甄别处置,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给违纪人员以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通过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立足于“救”,着力于“治”,着眼于“防”,辅之以“惩”,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坚持帮教结合,暖心回访重拾信心。对受处分人员,如果不闻不问,他们很可能破罐子破摔,严重影响今后的工作开展,如果能够及时拉一把,让他们重拾信心,有利于发挥积极作用。一些因工作失职受到处分的同志,同时也是单位的敢担当、肯干事的人,我们需要把这部分人引导好,帮他们卸下思想包袱,成为中坚力量。纪律处分是手段,治病救人才是目的,通过对受处分人员回访和教育“一对一”帮教和“常态化”回访,帮助受处分人员提高认识、改正错误,充分调动受处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真心帮助“掉队”的党员干部,让他们能够认清错误、真正认识到“严管就是厚爱”,以更饱满的精神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