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日前在北京胜利召开,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中“监督”一词共出现52次,生动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与监督的实践探索,但在这之中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如何把其融入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之中,融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之中、融入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之中依然值得大家思考。
完善监督体系、强化权力制约要谨防“牛栏关猫”,扎紧权力“篱笆”。牛栏看似粗大结实,却架不住空隙太大,八面漏风,小巧矫捷的“猫”只要闻到外面的“腥荤”,便可畅通无阻地。来去自如。这样一来,牛栏也就如同聋子的耳朵,摆设而已。反腐大局《人民的名义》中的角色祁同伟就是这样,身为公安厅长,因为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导致他无视党纪国法,为所欲为,权力成为实现个人私欲的工具,最终自食恶果,饮弹自尽。纵观今天的反腐,如果没有健全的监督体制,没有锁住权力的“藩篱”,祁同伟式的腐败还是会再现。在今天高压的反腐态势下,腐败问题开始变得多元化了,“四风”问题由明变暗,形式主义由显变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由实变虚,她们都穿上了“美丽的隐身衣”,躲进了“温柔的青纱帐”,玩起了“神秘的障眼法”,打起了“聪明的游击战”,如果不“量身定做”的织好笼子,多“敲敲木鱼”,多“拉拉袖子”,多“踩踩刹车”,多“举举棒子”,不断堵塞管理漏洞,把权力关进去,腐败问题只会转变它的行为方式,无孔不入的渗透腐化我们党员干部的健康“肌体”。
完善监督体系、强化权力制约要关注“隐蔽”人群,防止“蠧役”大贪。今年2月份乐山市的一起典型案例再次敲响了“小官巨腐”的警钟:乐山市住房保障局物管科的“临时工”刘晓龙,利用负责全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监管的权力,通过向管理服务对象“打招呼”的方式,收取“好处费”累计达764933元。被留置时,他甚至以“我不是公务员、也不是党员,我不是你们的监察对象,我收的也是私人公司的钱,应该不犯法……”这样幼稚的陈述企图逃避法律制裁。贪腐源自于人性的“欲望沟壑”,与行政级别的高低没有绝对的正比关系,只要公权力存在的地方,就有滋生腐败的可能,关键在于他的公权力是不是“实在”的。何为“实在”?就是要看公权力是不是涉及到资源使用、审批审核等重要环节。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随着深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进行以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充分运用,国家层面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完毕。现在逐渐要把监督的重点延伸至“神经末梢”,只有擦亮构筑“四梁八柱”的“螺丝铆钉”,关注隐藏在旮旯角落里的“蝇蚊蛀虫”,才能真正保证公权力姓“公”,且必然为“公”。
完善监督体系、强化权力制约要突出“八小时之外”,拓宽工作维度。生活中有这样一种现象,每到学生放假前夕,家长们都会如期而至的收到来自一条班主任的讯息,提醒家长们在假期里要管好自己的孩子,尤其是在这个网络发达的时代,严格控制手机等各类电子产品,切莫让学生在学校里面养成的学习自律在假期里被轻易的破坏。学生在学校里严格遵守纪律,那是因为被老师“揪”得很紧,一旦出了校外,思想一旦开小差、有松懈,也会成为一匹“脱缰之马”。同样的道理,监督党员干部的“八小时之外”,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习近平总书记曾告诫党员干部,要“自觉净化自己的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不能什么饭都吃、什么酒都喝、什么人都交、什么话都说”。党员干部“八小时之外”的活动也是党员生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工作是延续、不可分割的,监督“八小时之外”很重要也很有必要。近年来,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多发生于“八小时以外”,且逐年递增,也就是说,“八小时之外”时段是腐败的“滋生区”和“重灾区”,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并非是多管闲事,反而是对公权力更为有效监督与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