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中“监督”一词成为高频词,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权力制约与监督的深刻探索和一贯的反腐败的意志和决心。
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党和国家面临的最大威胁。只有以“有贪必反、有腐必惩”的坚韧和执着,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标本兼治,保证干部为政清廉、秉公用权,才能取信于民,赢得人心,从而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一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行政、人大、群众等各类监督相互协调、构建全方位、多立体的监督制度网络。党内监督要抓住“关键少数”,重点加强对高级干部、主要领导干部、单位“一把手”的监督,进一步利用巡视巡察“利剑”,加强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问题发现、整改、上报制度,强化党内政治建设。二要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一体推进从上到下各级别、从中央到地方全领域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法治化,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体制,发挥“派驻”优势与作用,推动部门党组(党委)主体责任落实。
“行百里者半九十”!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绘就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宏伟蓝图,并提出了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处,各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更大力气推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