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恶势力是和谐社会的一大毒瘤,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灾难,影响社会的繁荣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在督导工作中,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严惩基层“蝇贪”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密结合,深挖彻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斩断“以黑经商、以商养黑、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的黑色利益链条。
公安机关作为扫黑除恶的主力军,直接与黑恶势力正面交锋,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同时,公安机关也有可能成为黑恶势力“保护伞”,阻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就是扫黑除恶的先头部队,清除障碍,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驾护航。
纪检监察机关要勇于担当。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扫黑除恶工作扛在肩上,把清除黑恶势力“保护伞”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作为。深入开展“拍蝇”行动,深挖涉黑涉恶腐败线索,坚决查处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不论职位高低,不论权力大小,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绝不包庇、纵容、姑息,要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保持零容忍。
纪检监察机关要敢于亮剑。利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打击查处力度,高悬扫黑除恶利剑,持续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施压,逼迫其漏出破绽,把纪检监察职能最大化,让黑恶势力“保护伞”无处可逃。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主动担当作为,攻坚克难,让“保护伞”无所遁形,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扫清障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定会走向最终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