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学法学纪先行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干部需要学纪学法,筑牢法纪知识基础,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不断创新改进学法学纪方法,注重实际学、围绕工作学、抓住问题学,真正学深学透监察法、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纪法规,做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构建双重监督机制。
做言法言纪传播者。纪检监察干部需宣传党纪法规,巩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群众基础。以浅显易懂、贴近群众的方式宣传党纪法规,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让党纪法规成为群众强有力的保障。
做用法用纪实践者。培养法治思维,依法依纪履职尽责。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提高自身法治意识、法治素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谋划工作,善于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干部的思想状况,妥善处理,灵活用法用纪。
做执法执纪监督者。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系统需完善自我监督,坚持从严自查自律。“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纪检监察干部更需慎用权,严执法。做守法守纪模范,以身作则,依法依纪担当作为,严防“灯下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