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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区“三个三”举措 保障群众监督举报权利努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来源:信访室 审理法规室 发布时间:2013-09-06 10:35 点击: 打印 关闭

 

贡井区纪委监察局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作用,通过畅通信访渠道、完善办信机制和严把信访办理关口,保障群众监督举报权利,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水平,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实效。

一、“构建三渠道”,确保信访渠道畅通

一是构建纪检信访“直通车”。以村为单位设置流动接访点、以户为单位发放印有举报电话、干部职责和联系方式的《干群联系卡》93000余张,方便群众直接向各级纪委反映问题。

二是构建信访“互联网”。建立“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区、镇(乡)、村”三级覆盖的信访举报受理网络体系各乡镇纪委配备纪委副书记,各村(居)配备专职纪检委员,确保有效受理基层群众的信访反映。

三是构建信访“民心桥”。发放印有举报电话的廉政书签25500余张、廉政年画68000余幅;依托“贡井纪检监察网”设立“书记信箱”、开辟“公众留言”专栏,对西秦论坛、“12388”信访举报热线实行全天候关注与受理,密切与群众心与心的交流。

二、“突出三化”,保证信访案件办理质量

一是坚持信访案件办理规范化。先后制定了《信访举报办理制度》、《署实名件优先办理制度》等,从信访受理、部门拟办、领导批示、信访室初核、案件移送全过程严格办案程序。

二是坚持信访案件查办全员化。由区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亲自牵头,将委局全体人员安排到信访案件受理、初核、调查等环节,增强委局干部的办案意识,提高信访案件查办水平。

三是坚持信访案件督办常态化。每半月向委局领导汇报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和下半月案件查办计划,委局各领导及时给予督促指导。未按时完成信访案件查办的,由办公室发放督办卡进行督办,确保案件查办的时间和质量。

三、“严把三关”确保案件查办取得实效

一是严把案源“线索关”。对受理的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方面的信访,凡有一定线索的,坚决一查到底,对初核涉嫌违纪的,坚决移送纪检监察室立案查处;对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机关处理。

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关”。对交办的一般信访件,要求必须由纪检组织负责人或一名部门副职负责牵头办理;对交办的要结果信访件,要求必须由纪检组织所在单位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牵头办理;对区纪委直接查办的信访件,由区纪委副书记牵头负责,确保案件查办质量。

三是严把群众“满意关”。委局每季度向相关单位通报一般信访件办理情况,敦促有关单位解决群众信访诉求;对署实名信访举报件,要求办理单位及时答复后,再回复委局;对匿名但涉及面广、影响较大且调查属实的信访件,在其影响范围内进行通报,切实纠正问题,以提高群众满意度。

   今年来,贡井区纪委监察局共受理检控类信访50件次,其中调查属实或基本属实14件,移送立案查处5件,4名干部受到处分,4名干部被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公车私用、私驾问题进行了全区通报批评。充分保障群众的监督、检举和控告权利,既提高了信访举报工作水平,又彰显了区委、区政府反腐倡廉的决心,有力促进了全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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