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贡井区在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实行“村账镇(乡)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村级财务管理有章不循,有令不行的状况仍然存在,村民反映村级财务问题的举报和上访不断,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村级财务管理亟待加强。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账不规范。一是不入账或不及时入账。表现为不将集体收入缴入村集体账户管理,直接进行私分、侵吞或不将集体收入及时入账,而由专人管理,伺机私分或入账。二是部分入账。表现为将集体收入的一部分纳入村集体财务账管理,另一部分由相关人员私分。如,某村支部书记苏某某与文书龚某某等收取应纳入村集体财务账管理的2500元“土地资源占用费”后,私分了其中的2000元,另私分未入村集体账的资金8000元。
(二)支出账不规范。一是滥发补助补贴。有的村干部在村集体财务中报销生活费、两轮油费、电话费、“烧香”费等,有的在开展某项工作后,以误工费的名义私分工作经费。二是虚列开支。有的未进行堰塘维修、公路维修,却以此为名虚列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等费用并在集体财务账中进行报销。如某村支部书记钟某某和村委会主任陈某某等以计生“三结合”工作费名义私分剩余帮扶资金1200元,以村干部误工名义在渠道和山坪塘维修项目工程资金中虚列支出6360元并进行私分。
(三)审批手续不规范。一是审批要素不齐全。费用开支有的有审批人无经手人,有的有经手人无审批人,时间、事由含糊不清。二是违规代签。有的村报销凭证由村支部书记代村委会主任签字;有的甚至直接由村文书代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字。如,某村文书刘某某在填写村级财务票据时代村委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签字。
(四)集体资源资产管理不规范。一是家底不清。集体资产台账不完善或无集体资产台帐,产权不明,有的集体资产和设施个人长期无偿占有。二是集体所有的山林、荒地、堰塘等自然资源界址模糊,产权纠纷时有发生。三是集体资产出租发包没有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基本上由村委会或村组干部会代行表决权,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整,承包费和租金缺乏合理性等。如某村出售村集体房屋后,因产权不清,协议买受人长期信访不断;某村未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将村集体堰塘降价发包给村组干部。
二、原因分析
(一)财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存有侥幸心理。有的村级财务人员受社会上腐朽思想、拜金主义的影响,心理上不平衡,盲目攀比,思想观念出现偏差,将手伸向集体资金,以满足私欲;有的法纪意识淡薄,自律意识差,对财经纪律置之不理,大肆捞取不义之财。有的认为自己作案手段隐蔽,只要把账簿冲平,不会查出什么问题,即使被发现,查处起来也有相当的难度,存在侥幸心理。
(二)财务人员队伍不稳,业务不精。一是村级财务岗位缺乏吸引力。村级财务人员往往身兼数职,工作任务繁重,相当于“脱产”干部的工作量,但其工资报酬普遍不高,劳动与报酬不对等,造成财务人员岗位“能力强的不愿干,能力差的不会干,不好不差的将就干”。二是一些村干部存在用人唯亲的现象,换届时都极力将自己的“亲信”推荐到村级财务岗位上来,有的甚至不惜把业务熟练的换下来。三是财务人员业务不精。很多财务人员虽然从事财会工作,但是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缺乏专业的培训和指导,加上很多村财务人员有兼任其他职位的情况,造成一定程度上村级财务管理的弱化。
(三)财务公开透明度不够,内控制度不健全。一是公开透明不够。在被查处的涉及村集体财务腐败的案件中,集体财务都存在未公开或公开不彻底的问题,村集体财务公开流于形式,村民无法看清财务的真面目,不能及时发现问题。二是内控机制不全。有的村由 “两委”负责人兼任财务人员,村集体内部缺乏财务约束制度,财务内控机制不健全,或者有章不循,监督不力,以至于有的未经村委会主任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同意就能将资金进行处理,从而滋生腐败。
(四)乡镇对村级财务审核不严,监管工作不到位。一是审核把关不严。现阶段乡镇对村集体财务账的管理还限于“代管”范畴,缺乏对集体资金使用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的审查,存在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二是监管工作不到位。一些乡镇放松了对村级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的甚至长期不查账、不审计,即便是审计了也是走马观花,草草了事,致使一些贪污、挪用案件潜伏多年都不为人所发现。三是惩处不力。乡镇对村级财务中发现的问题多以纠正为主,辅以批评教育,真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不多。
三、村级财务管理混乱的治理对策
(一)加强教育培训,织好财务人员的“防弹衣”。一是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各乡镇要以查处的财务人员腐败案件震撼、启迪财会人员,促使村级财务相关人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提高村干部和村级财务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到依法理财。二是强化业务培训,业务主管部门和乡镇财政部门要定期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依法开展村级财务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公开公示,建成全民监督的“显示屏”。一是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公开。定期公开村级财务,对群众关心的涉农资金发放、各类征地用地和拆迁补偿款发放情况、“农村三资”管理和处置情况等重大财务活动或事项,及时逐项逐笔公开,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将财务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促进村干部及财会人员廉洁自律。二是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及制度执行情况,监督集体资产、资源的使用、承包及经营情况、涉农资金发放、各类征地用地和拆迁补偿款发放情况、公开公示情况等。三是不断完善公开公示制度。各乡镇要针对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订加强和改进财务监管的对策措施,促进农村财务管理的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加强监督管理,编制规范管用的“权力笼”。一是统筹协调,加强日常监管。各乡镇和区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坚持“各负其责、相互制衡、全面覆盖”的原则,每年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各村财务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每个村委在届内和届终分别接受一次全面的审计。二是建章立制,明确监管主责。各乡镇要制定分工科学、相互监督、职责明确、操作性强的财务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制度,使村级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无漏洞可钻。三是严把关口,履行代管职责。在代管村级财务账时,除帮助村集体做好财务收支账目外,应严格按照代理办法及村级财务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审查收支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加强审核把关力度。
(四)加大惩处力度,拉好高压反腐的“警戒线”。一是加大查处力度,落实“一案一整改”。对于那些不注重职业道德,参与违法违纪的财务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查处的同时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办案发现问题,剖析原因,寻找对策,以查漏补缺,建章立制,预防和减少财会领域腐败问题发生,达到“查处一案、解决一类、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二是严把惩处关,促使相关人员“不敢腐”。对违反财务制度侵吞、挪用集体资金的违法乱纪行为,要严格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乡镇或部门财务主管领导、工作人员,因失职、失察,有案不报,从事专门决算、审计人员知情不报,甚至弄虚作假的视情况追究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