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首次开展了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目的就是要强化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知责明责,守责尽责,洁身自好,慎独慎微。压实主体责任,做到责无旁贷,廉自慎始。
知责。知责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前提。认清责任才能更好地承担责任。组织和人民赋予了党员干部权力,同时党员干部也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明责。明责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基础。不同的角色有着不同的责任,不同的责任有着不同的担当。各级党组织要明确分工,细化安排,层层落实主体责任。党员干部也要找准自己的定位,清楚自己的岗位职责,做到胸中有谱,心中有数。
述责。述责是落实主体责任的手段。述职述廉既是压实主体责任的客观需要,也是一种主观追求,既是自律,也是他律。要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主观能动性,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以个人为中心辐射群众,从源头上防腐倡廉。
履责。履责是落实主体责任的关键。“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履责必须落到实处,既要有明责任、知敬畏、守纪律的意识,又要有懂法纪、守规矩、讲原则的做法,慎独慎行,有条不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担责。担责是落实主体责任的保障。要敢于担当、勇于面对。党员干部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承认自己的错误,担应担之责,受应罚之过。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刻保持谦虚谨慎的态度,戒骄戒躁做好本职工作。
除此之外,还应该建立容错机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要为那些敢于担当、敢于改革、敢于作为之人排除后顾之忧。以述责述廉之风和反腐斗争之势将党风廉政建设推向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