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既打“老虎”,又拍“苍蝇”,让群众直接感受到了身边的反腐成效。近期,贡井区纪委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百日攻坚”,再度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更有力的行动解决基层“微腐败”提升群众满意度。
“千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微腐败”相对于“大腐败”虽然显得微不足道,但其腐败行为损害群众利益最为直接。“集腋成裘,积水成渊”,“微腐败”虽名之曰“微”,其危害却不可小觑,严惩“微腐败”,是铲除滋生大贪的温床和土壤。所以对“微腐败”的打击力度不能“微”。一方面坚决“零容忍”,常“扯袖”、常“掐耳”,对踩“红线”、越“底线”、闯“雷区”的,要严肃查处,不因问题小而姑息、不因违者众而放任;另一方面查补制度“短板”,加强监管力度,推行民主管理,落实分权限责,在抓早抓小、防患未然上下苦功;同时要抓好“一案双查”,分解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事实表明,腐败没有大小之分,“微腐败”终究也是一种腐败。党和政府要从大处着眼、从细微处着手,向抓常抓实要成效,让微腐败者“吃”出后悔,“拿”得扎手,“卡”住前途,“要”到处分;基层的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善自律、守底线,心莫贪、手莫伸,把心思放在为民务实上、把精力投入造福一方上,切莫心存侥幸,一旦积小贪成大贪,必然是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