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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败之路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齐驱并进

来源:贡井街街道办 门璐 发布时间:2018-03-29 15:51 点击: 打印 关闭

2018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大会审议并表决宪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会后,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正式产生,并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笔者认为:新时代、新思维、新方式,反腐败之路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齐驱并进。

“法治思维”为反腐败之路见小知彰。新时代需要新思维,党员干部要有新作为就要加强新思维的培养。首先,党员干部群体做到学习贯彻宪法修正案,了解国之根本,法之源泉;其次,学习一些必要的法律知识,为法治思维奠定知识基础;最后,法治思维的产生,重在树立法律意识,多学法、多讲法、多用法,让法治思维真正的融入到党员干部的生活工作中,让法治思维在推进反腐败之路上发挥它真正的作用。

“法治方式”为反腐败之路去伪存真。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要更好运用法治方式,一方面需加快推进反腐败立法,让反腐败之路有法可依;另一方面需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让国家的监察机构真正发挥作用。只有打好法治基础,健全完善法治系统,才能真正用法建设维护好反腐败之路。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齐驱并进推动反腐败之路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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