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飞机
  • 平桥瀑布晚
  • 井架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巡视巡察

十二届贡井区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对象公布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11-25 17:21 点击: 打印 关闭

近日,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陆续进驻区残联、区司法局、团区委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现场巡察将于12月上旬结束。

根据工作安排,巡察组原则上在各单位巡察时间为5天左右。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开通电子邮箱、信访意见箱和“四川码上巡”二维码等信访渠道,受理电话信访的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关注巡察整改方面以及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办理。


敬请关注

主办: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自贡市贡井区监察委员会
邮编:643000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12388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金源街369号-通航城市广场A9栋
备案号:蜀ICP备13003827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网站声明

廉 洁 贡 井
关 注 我 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