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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贡井区委第六轮第三巡察组巡察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红十字会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9-14 11:13 点击: 打印 关闭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9月10日,区委第六轮第三巡察组巡察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红十字会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肖健敏主持召开与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刘义云的见面沟通会议。会上,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肖健敏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余驰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刘义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肖健敏指出:一要做到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效地开展巡察工作;三要坚持同题共答,齐心协力完成好巡察任务。

余驰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二是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发挥政治监督重要作用;三是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

刘义云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接受区委巡察监督;二是全力配合支持,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坚持立查立改,确保巡察达到预期效果;四是注重成果转化,促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据悉,区委第三巡察组将在自贡市贡井区红十字会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9月10日—10月19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990036807,电子邮箱:18990036807@136.com,并在贡井区筱溪街盐马路3组197号(原贡井旅馆)五楼贡井区红十字会办公室门口设置了巡察意见箱,公布了“四川码上巡”二维码。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十二届贡井区委第六轮第三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自贡市贡井区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红十字会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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