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十二届区委第六轮巡察将分2批对5个单位和11个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截至9月11日,区委巡察组已进驻首批巡察的5个单位并召开工作动员会.
根据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区委巡察组将认真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和全面从严治党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职责使命方面的情况;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了解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作风建设情况;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重点了解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情况;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重点了解整改责任落实和巡视巡察成果运用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巡察组原则上在每个单位巡察时间为 1 个月左右。巡察期间,各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开通电子邮箱、信访意见箱和“四川码上巡”二维码等信访渠道,受理电话信访的时间为工作日9:00至18:00,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相关部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