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2月24日至4月4日,十二届区委第三轮第一巡察组对龙潭镇党委进行了巡察,7月19日,区委巡察组向龙潭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勇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对巡察反馈问题全部认领,牵头抓总,迅速部署。二是深挖问题根源。收到巡察反馈的问题后,镇党委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迅速安排部署,逐项分析存在的问题,对村(社区)强化督促指导,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做深、做实。牵头起草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材料、《中共自贡市贡井区龙潭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中共自贡市贡井区龙潭镇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三是迅速安排部署。7月19日巡察反馈会议后,立即召集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进行研究部署,8月1日主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代表镇党委班子作对照检查发言,带头作个人对照检查,同班子人员开展了严肃认真的相互批评。 7月21日、8月11日、9月4日共召开3次党委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事宜,要求各牵头领导、各责任部门、5个被巡察村(社区)提高政治站位,认真抓好问题整改,集中时间、精力,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动作、规定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四是加强督查立改。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心来抓,整改过程中,明确阶段任务,布置具体工作,全面跟踪落实情况,定期督查班子成员认领巡察问题的整改情况,并督促全镇党员干部从具体工作抓起,对标对表按照巡察方案举一反三、立查立改并长期坚持,以巡察成果促进全镇各项工作质量提升。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整改步调。对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镇党委高度重视,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勇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中层干部为组员的整改工作小组,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8月1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挖问题根源,主动对照检查。三次召开党委会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统一抓巡察整改步调;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形成了有效的整改合力。
(三)量化整改问题,科学责任分解。印发《中共自贡市贡井区龙潭镇委员会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并将巡察反馈情况细化为《龙潭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责任清单》《龙潭镇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将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龙潭镇党委3个方面突出问题38个,细化分解为3类18大项38小项具体整改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建立“一项具体问题、一套整改措施、一名责任领导、一个牵头部门、举一反三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对标对表推进整改,形成上下步调一致、合力攻坚的优良工作作风。
(四)严肃监督检查,加强过程问责。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率先垂范,对巡察整改工作全程各环节支持参与,班子成员认真履职尽责,按照责任分工积极协调推进各项整改任务。成立由镇纪委牵头的专项督查组,对镇、村(社区)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督查督办,把督促巡察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主动监督、靠前监督,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定期梳理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做到责任不落实、问题不解决、整改不到位坚决零容忍,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对应付敷衍、企图蒙混过关、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整改全面落实、全面到位。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推动高质量发展动能不足,发展思路缺乏前瞻性预见性。
(1)针对巡察反馈“蔬菜龙头产业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镇级领导和村级负责人到鼎新镇育苗基地交流学习,配备自动装苗机器2台、引导新型主体3个投入到育苗基地建设中,与市农科所合作探索高效种植技术,加快团山村、道澄村育苗基地的建设。二是建设完成中坝村农副产品分拣服务中心,包含冷冻保鲜库2个,以租赁模式运营,可实现蔬菜转运50吨/天,将军村冻库建设已初步完成,包含库容不低于500吨、温度调节范围-10℃~10℃的节能型气调库1座,即将投入使用,进一步提高蔬菜产业的经济优势和效益。三是与市科协合作,在中坝村新建大棚1座,占地面积11.35亩,用于推广茄子、花菜等蔬菜的高效种植技术。四是成功争取到11个项目资金,共计1179.65万元,推动龙潭镇菜畜园区建设,现已完成园区评估报告,下一步将持续推进园区改造建设。五是先后组织镇村干部到荣县鼎新镇、乐山龙孔镇等蔬菜先进镇开展调研学习,引入先进理念与方法,修订完善龙潭镇域蔬菜产业发展规划。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道路交通发展统筹谋划不深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快镇村道路建设,目前龙潭镇通村道路全部实现硬化,产业环线和镇域、村域环线基本实现贯通。二是制定我镇农村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任务清单,积极对接区自然资源局上报S545和关五路改造用地计划,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逐步消除制约镇域经济发展的交通瓶颈。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效果不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15人参加执法考试,执法人员常态化通过四川普法平台加强法律法规和案例的学习,熟悉自贡市贡井区龙潭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再次对法定、赋权和委托的各类行政权力进行了系统梳理;组织执法人员到贡井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贡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借阅规范的案件卷宗,进一步熟悉了办案流程。二是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多措并举、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开展“六乱”治理,坚持巡查到位整治到位。执法中队常态化开展巡查整治、不定时联合龙潭镇派出所、道安办、社区志愿者开展车辆乱停乱放劝导。三是社区、场镇开展垃圾分类和文明驾驶集中宣传6次,提升群众卫生意识和驾乘安全意识,树立文明乡风。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落实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步伐缓慢
(1)针对巡察反馈“村集体经济无产业支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组织镇级领导和村级负责人到乐山市犍为县集体经济先进村进行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做法,拓宽发展思路。二是结合实际制定了《龙潭镇集体经济发展规划2021-2025》,指导各村制定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发展村级产业,实现领富带富。三是将道澄村确定为村集体经济试点村,为农户提供农机收割、农资配送、技术指导等服务,充分辐射带动了周边农户,探索了集体经济新的发展模式。团山村建立了军邮驿站,发展电商新模式,推动当地特色农产品销售。四是搭建集体经济资源整合平台,以将军村冷链、冻库、集散中心为基点建立农副产品冷链加工商贸物流集体经济园区,带动其他村集体经济参与到产销一体中,逐步实现村集体经济联合社入驻,形成育苗种植、冷链冻库、仓储运输、农产品初加工等集体经济产业链,全面提升镇域集体经济收入。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耕地有效利用率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耕地图斑恢复工作专班,实地摸排耕地中非耕地图斑1191个1934亩,制定各村恢复任务奖惩办法,完善图斑流出监管机制,开展耕地图斑恢复工作业务培训30次,提高镇村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田长制巡田工作,开展巡田APP使用教学培训1次,解答巡田问题50余个,制定田长制巡田宣传牌12幅。镇村两级田长实现常态化巡田,截至10月8日镇村两级田长巡田14950次,处置苗头问题7个。二是扎实开展撂荒地整治工作,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村村通、村民代表大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宣传开展撂荒地整治的重要性,切实提高群众保护耕地的自觉性;依托科技赋能,各村同步组建撂荒地整治队伍,充分利用“农事直通”APP,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撂荒地整治工作;强化人才保障,下派科技特派员10名向村组及时推广发送植物病虫害防治、“直播”“挖窝移栽”“水改旱”、复合种植技术等宣传,共整治撂荒地558亩。三是开展镇村土地流转规范程序专题学习培训,指导各村严格按照《龙潭镇土地流转工作制度》开展土地流转。10亩以下村组进行核实备案,10-100亩向镇进行登记备案,100亩以上由镇核实后向区级进行请示。四是与上争取抗旱救灾资金、灌溉管网延伸项目,在菜子、团山建立了高标准农田800多亩,对土地、地形、设施等进行了改造,充分满足农户的种植需求。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尚未达到百姓期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新建提灌站1座、在建1座、维修整治16座,灌水管网延伸12公里,有效灌溉面积达5000多亩。二是全面排查全镇年久失修、蓄水量不大的塘库堰429个,建立台账实行清单制管理,现已通过清淤整治恢复6个。三是举一反三对各村特别是狮子村、里坪村等村组道、入户道再次摸底,形成台账,已上报区交通局纳入项目库,在“十四五”期间积极争取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指标,不断加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四是积极发动群众投工投劳、集资结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同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彻底改善村民出行条件。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履行管理服务职能尚有欠缺
(1)针对巡察反馈“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综合统筹。”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镇村干部惠民政策培训学习72人次,重新梳理部门职能职责,业务有交叉重叠的工作明确牵头责任部门,明确民政、计生等惠民工作信息由社事办牵头收集,共享部门惠民补贴办理信息,部门间信息互通核对,确保信息对称、数据精准,避免各类惠民补贴取消不及时的问题发生。二是进一步优化机关股室办公布局,将业务相联股室整合一起办公,在政府门厅摆放机关布局平面图,避免群众多头跑路,提高办事效率。三是立即清退老党员去世后多领取的慰问生活补贴费,并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举一反三,对近三年老党员补贴申领信息进行核实更新信息台账,在日后补贴申领过程中,形成村级、组织部门、民政部门三方信息核对机制,确保惠民补贴政策落到实处。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落实惠民政策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9月8日镇社事办召开民政工作会再次对村社区进行惠民绿色殡葬政策宣传讲解,着力提高群众对绿色殡葬的认识,每月同派出所户籍室和村社区核对死亡人员建立管理台账,确保绿色惠民殡葬补贴发放与殡葬死亡火化人员一致。二是完善新增低保人员的入户走访、邻里走访等核查资料,对城乡低保人员视困难类别分类管理,分别做到半年动态调整和一年动态调整,建立健全调整、变更情况台账。三是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加强对临时救助对象的规范认定,确保了解救助对象家庭的真实情况,严格按照自贡市临时救助审核确认细则文件要求给予救助并公示,建立救助台账和完善印证资料,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临时救助工作的认识和理解。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联合工会开展活动范围局限。”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各村(社区)实际情况,2023年6月、9月积极组织辖区各工会会员开展了“六一”儿童节、“我们的节日·中秋”等联合工会活动,丰富工会会员的业余生活。二是积极发挥联合工会作用,关心辖区工会会员的身心健康,2023年8月开展了“夏日送清凉”等联合工会慰问活动。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主导权掌握不牢
(1)针对巡察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龙潭镇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落实研究汇报、风险点分析研判、考核评价制度。2023年8月开始,组织开展对下级党组织的专项督查活动,对全镇12个村(社区)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加强预警监测和风险防控,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二是更新完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办法》,及时调整《龙潭镇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2次,及时化解意识形态风险隐患,确保意识形态安全。三是修订完善相关会议记录,对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制定《龙潭镇公文处理管理制度》,规范文件审核机制,严格执行正式文件由股室起草、分管领导审核、党政办公室审核、主要领导审签再统一印发的程序,加强对文件内容的审核把关。四是制定《龙潭镇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安排表》,持续强化理论学习。规范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0次,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党委会议学习、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等学习计划,加强集中研讨学习,进一步营造了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氛围。每月制定党委会“会前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要求及时传达贯彻上级精神,同时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提高思想认识,确保会议记录做到严谨、严肃、规范。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对意识形态工作抓得不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4月3日通过党委会、两干会组织镇村干部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印发相关学习资料57份,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剖析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深化干部职工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切实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模糊、把握不准等问题。二是加强研判压实责任。建立完善意识形态领域重要阵地牵头部门联席会议制度,重点股室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行业部门重点人群、宗教场所等重要阵地风险,提前排查潜在舆情风险隐患,压实工作责任,对涉密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11份,确保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可管可控。三是加强督查问责。完善镇纪委、党政办联合督查制度,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监督执纪年度监督检查重要内容,对本辖区意识形态领域出现问题的党组织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做到意识形态领域警钟长鸣。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议事决策不严谨不规范
(1)针对巡察反馈“对项目建设的监管过于宏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1日党委会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了修订,明确由镇级为主体实施总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单独项目实施方案、重大变更事项均需由党委会研究决定。二是制定《龙潭镇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项目管理流程,明确由项目办统一梳理全镇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按照进度要求统一上党委会或政府办公会通报、研究、审议。三是通过党委会、项目联席会、工作群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项目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制度等,进一步规范项目监管和推进。四是严明项目建设监管议事规则,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对镇村项目进行监管,镇纪委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研究事项不明确不具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2021年8月3日党委会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附“望水堰病险水库整治”相关情况说明与党委会议记录共同规范存档。二是2022年9月1日党委会修订《龙潭镇委员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办法》,明确重大资金标准为5万元,细化议事规则,严明党委会议题的提出和确定、会议的召集和通知、会议的讨论和决策、会议材料的审核把关和会议记录、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等各项制度要求,并组织班子成员和党政办工作人员对党委会研究议事规则进行学习。三是规范党委会研究议题。党委会会议议题和具体事项内容提前报送至班子成员征求意见建议后报主要负责人进行把关审核,再进行上会研究讨论,确保上会议题明确、具体、完整、科学。四是严谨党委会研究记录细则,制定党委会议记录管理办法,明确记录本、记录方式、记录要求,确保会议记录做到严谨、严肃、规范,明确工作责任,落实专人负责会议记录、分管领导负责会后审核,确保上会议题会议记录完整、明确、具体。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未坚持末位表态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加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学习,树牢民主集中制意识,坚持在各项议事决策过程中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对会议记录人员进行培训,要求熟练掌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适用范围,提高记录水平和责任意识,严格做到如实记录会议情况,详细记录成员主要意见及表决意见,不得以“一致同意”等用词替代。三是加强监督形成决议,会后将会议决议(决定)形成书面材料,传班子成员和相关负责人核实,分管领导定期对党委会议记录进行审核把关,对记录不规范不严谨的提出严肃批评,并将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执纪检查重点任务。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抓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党委主体责任,明确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7月21日、10月13日分别召开党委会议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主体责任落实上,镇党委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目标考核、效能监察,统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党委主要负责人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落实,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二是制定了《龙潭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明确了班子成员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与分管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通过入户预评全覆盖,有针对性对评分较低的户摸清问题症结点,及时解决症结点问题,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升评价分值,确保党风廉政社会评价进入全区中上水平。四是完善党风廉政考核办法,制定了《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政治生态社会评价工作方案》,完善镇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明确廉政谈话要突出岗位实际,区分不同的岗位,提出不同的要求。通过谈心谈话,进一步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了干部职工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廉洁自律意识。并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群众最不安逸、最恼火的事”专项治理,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并逐项落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镇纪委履行监督职能偏软
(1)针对巡察反馈“护短遮丑,不敢于发声。”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风廉政专题学习研讨,组织班子成员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川委办〔2014〕20号)内容,开展学习研讨,强调班子成员务必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提高政治站位,端正品行,筑牢底线思维和意识。二是加强党内监督,已将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纳入监督事项,镇纪委将对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严格把关,实现监督增压、监督增效,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全面如实报告,严厉杜绝述责述廉流于形式。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监督重过程轻结果。”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修改完善《龙潭镇政府考勤管理制度》,根据制度严格考勤,明确处置情况,及时形成工作台账,每季度将处置情况反馈给干部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部门,提升年度综合考核精准度。二是对干部职工考勤进行不定期抽查,起到警示作用。将干部日常考核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科学准确评价干部德才情况和工作实绩,通过全面考评督促干部提高自身素质。三是加强纪律教育,通过理论学习、违纪违法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等形式,促进纪律规矩入脑入心,督促干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优良工作作风。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镇财政资金与“三资”资金存在监管漏洞
(1)针对巡察反馈“政府资金脱离财政监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明巡察反馈相关问题的具体缘由并附情况说明,举一反三将镇财政与“三资”中心自2016年-2022年所有账务往来全面清理。二是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按期归还该笔款项。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机制,镇财政与“三资”中心独立核算,单独配备会计、出纳等工作人员。四是及时汇报资金使用情况,每月镇财政银行流水均发给分管领导,基本户银行支付短信服务绑定主要领导手机,便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镇财政情况实时了解监督。五是加强财经纪律学习和财务业务培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的财经法纪意识,增强防范意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提高管理水平,财务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事。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镇财政资金与‘三资’资金管理混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规定将镇财政所和“三资”中心业务工作彻底分离,严格履行镇财政所对“三资”中心的监管指导职责。二是对财务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组织镇财政人员积极自学和参加市区财政局各项业务培训,提升自身业务能力。三是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进行清理,对错账乱账进行更正调账,将镇财政资金与“三资”资金账务往来进行彻底清查。四是对“三资”资金支付指导督促不力,绝大多数费用均直接支付给各村报账员,特别是在各村2021年大面积实施的面源污染整治工作中,大量误工费均未转账支付给务工者本人,存在管理漏洞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了解到2021年镇财力不足,无法及时支付各村面源污染务工人员误工补助,苗山村报账员为维稳2021年4月、7月自己先后垫付补助资金给误工者,镇财政在2022年1月99#凭证中支付给苗山村报账员,报账附件中附了情况说明并存档。五是成立镇财经监督工作小组,对村级报账资金支出进行审核并严格按照资金支付程序支付,通过及时开展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等形式形成责任压力,不断规范资金管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意识淡薄
(1)针对巡察反馈“资金管理和财务收支混乱,附件不合规不完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2018年以来的财务账本,厘清财务收支及所有附件票据,对于截留挪用资金、账实不符、随意调账、票据提前入账、重复入账、未入账、入账票据等问题补齐相关印证资料和情况说明后进行了规范存档。二是对镇财政往来款项进行逐一清理并规范管理,全面清理长期挂账财务资料进行销号;全面清理无付款委托转到个人账户、付款委托书长期使用同一复印件情况,补齐情况说明等印证资料并在以后规范使用鲜章签字委托书;全面清理代发款项未附银行打款明细、未支付成功款项无支票附件情况,补齐情况说明等印证资料后统一规范存档。三是分管领导对镇财政所工作人员进行集体约谈和业务培训,对资金支付随意、超领导签批金额支付款项及未经领导审批支付借款等问题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压紧压实责任,避免该类问题再次发生。四是修订完善《龙潭镇财政收支管理制度》,并严格要求全镇干部职工按照制度执行,加强镇财务内控制度建设,严格财务收支的审核和管理,严格审票,规范票据合规完整性,明确财务人员责任,确保资金去向明白。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与公司法人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提出的“政府与公司法人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问题进行核实为川康物业公司由法人及其他2位出资人共有,日常事务由法定代表人负责管理。但其法定代表人因工作内容接触到较多临时工,私下承接简单的劳务服务。在每月场镇垃圾清运上是由法定代表人管理的川康物业公司承包。对镇政府、个别村面源污染、污水管沟清理、搬运等是由其法定代表人个人私下承接劳务服务。所以在镇财政支付款项中会有川康物业、法定代表人并存现象,在以后工作中规范对外业务活动手续,公司、个人承包等镇政府业务在报账时均附上合同或协议。二是对巡察提出的“在支付2021年陈平川承接的面源污染整治人工费中,多人多次重复领取人工费,且同一人领款字迹不同,真实性存疑。”问题进行核实清理,了解到2022年1月99#凭证支付2笔面源污染务工费,第1笔:经与报销人核实、工人、镇经办人核实6月20日报销人组织临工清除苗山村徐家桥小河沟的湖漂、杂物,并在完工后结算工钱,因笔误把2021年6月20日填报为6月10日。与第2笔:2021年6月10日报销人组织临工7人开展道澄村污水池整治、苗山村鸭场整治,并在完工后结算工钱,其中部分人员中相同,是属于不同两个务工活动,不存在重复领取人工费。其次2021年2022年1月99#凭证支付2笔面源污染务工费,因报销人平时招揽临工都年龄较大的、文化程度较低、写字较困难、平均年龄在65岁-70岁,个别年轻的在50岁,经核实两张务工领取单上签字均由临工劳务承包人代签,由当事人盖手印确认。2021年12月31#支付沿河、狮子村环境垃圾面源污染整治中领款签字大部分为自己签写,其中部分为工友代签。导致几次报账中领款签字笔迹不同,但两次劳务都是真实发生,务工费不存在重复领取。三是加强对上沟通资金争取,杜绝镇政府向个人借款现象。四是加强各业务股室责任心,对出现问题责任倒查,强化各业务股室对报账票据审核。五是建立报账经费签收制度,经费领取人必须本人签字,无法本人签字,必须由人代签的需备注说明。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履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不力。从抽查的项目资料和财务资料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针对巡察反馈“项目资料不齐全,合同要素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发现问题的项目逐一清理,完善了验收资料、开竣工时间、未签字等缺失合同要素,进一步规范项目流程和档案资料管理。同时对项目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强调提高责任意识。二是开展集中检查1次,对2018年以来所有项目资料进行了举一反三地检查,对存在类似问题的项目资料进行了完善,规范了相关项目资料的管理。三是进一步完善了龙潭镇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办对各部门项目资料进行动态监督管理,规范档案管理。四是召开投资项目管理培训会1次,2023年9月18日,组织各部门对龙潭镇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印发相关资料10余份,有效提升了投资项目管理水平。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项目资金支付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察指出的“2018年支狮子村村道公路堡坎建设工程、罗家堰塘整治资金等5笔资金中有4笔未按照合同约定预留质量保证金”逐一核实,对经办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附情况说明进行规范存档。二是针对“镇财政使用对‘村两委’的补助金支付2017年11月至12月垃圾清运费52786.4元,超出补充合同约定支付1900元”进行核实。了解到2018年2月284#凭证,镇财政支付川康物业公司2017年11月垃圾清运费52786.4元。按照龙潭镇与川康物业公司《自贡市贡井区龙潭镇2015-2017年龙潭集镇物业管理承包合同》约定,2015年龙潭镇实际支付川康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服务费300696元,每月支付25058元,三年内考虑物价上调等原因,每年上浮中标价的5%,即:2016年承包价=2015年中标价*105%,2017年承包价=2016年中标价*105%,2017年每月为25058*105%*105%=27626.45元,根据补充合同约定的各村沿途垃圾清运费25160元,合计:52786.4元。没有超出补充合同约定支付1900元。三是全面梳理、再次核实近5年镇所有项目资金支付相关票据、账本,逐一完善资料规范存档。四是完善《龙潭镇建设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资金管理条款执行,建立项目支付明细台账,明确支付金额、进度。五是组织召开财经制度、规范学习和财务报账知识培训,提升镇财政人员业务能力,强化责任心。六是压紧压实责任,班子成员严格履行监管责任,强化对分管领域项目资金支付全过程监管。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未经必定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龙潭镇(彭家村-团山村、桐麻村-团山村)撤并建制村通畅工程项目,于2021年10月28日15:20在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龙潭镇项目联席会讨论确定了该项目建设方式采用以工代赈进行,之后在2021年12月1日的第19次党委会上研究通过,相关会议记录现已及时归档。二是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的中标价,过程中实际产生增量,超合同金额4.8%,有增量增项手续并签有补充合同,故该项目实际合同价为中标价与补充合同价合计。项目结算送第三方审计金额较合同金额超9.58%,工程最终决算的审定金额未超实际合同金额,现已把相关增量手续和补充合同重新归档整理。三是该项目延期情况有监理例会以及施工单位的延期说明资料,监理例会已放入档案资料内,施工单位延期说明已归档于最终的结算审核报告内。四是进一步完善了龙潭镇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了项目办对各部门项目资料进行动态监督管理,规范档案管理。五是2023年9月18日,组织各部门召开了项目调度会,对龙潭镇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了集中培训、学习,规范项目流程和档案资料管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 针对巡察反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办法不多、措施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龙盛气化公司认真分析辖区年用气量基数,调增2023储备用气量指标,加强常态化的设备维护和安全用气检查工作,截至目前2次停气均及时有效通知到用气户提前应急准备,总体来看龙潭镇故障停气次数同比减少50%以上。二是积极对接联动处置停水问题,及时发布停水通知6次,让村居民提前做好了储水工作,同时积极对上争取镇输水管网改造项目和水厂压力提升项目以改善场镇停水问题。三是2023年4月完成了老污水处理厂和泄洪闸门智能化改造,并落实专人看管,随时关注雨情,保障巡查设备正常运行,至今共开启闸门6次,无因闸门开启不及时造成该地段形成内涝现象;2022年底编制了《贡井区龙潭镇雨污分流规划》设计,对上争取项目,已将雨污分流纳入工程改造计划实施。四是积极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接,落实项目资金,争取在12月底前开工对繁田街道路面进行修补并黑化。五是建立巡查队伍,常态化开展场镇路灯巡查,成立检修应急队伍,及时开展检修。六是制定镇人大代表走基层活动制度,2023年8月开展了为期20天的人大代表走基层工作,收集到社情民意问题119个、建议45个,分类反馈到镇各股室对接处置。七是完善接访办访制度,设专人接待群众来访诉求,指引到具体业务股室解决问题,2023年3月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群众最不安逸、最恼火的事”专项治理,收集群众反映问题并逐项落实,对反映强烈的问题或需长期协调推进的问题由镇纪委督办并做好群众解释工作。
整改进度:第1、2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3项“繁田街路面修改黑化”正在整改中,预计2024年6月完成。
7. 针对巡察反馈“党务政务公开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及时更新镇年度工作目标、工作开展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财务公开等内容,同步更新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公示和班子成员、机关干部照片、股室等信息。二是明确责任,由党政办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收集、整理、更新党务政务及各项公示文件,确保各项信息公开及时。三是对机关办公区域进行清理整理,将过期文件、宣传海报等全面清理,按要求指导督促各股室定点更新工作公示内容,提升机关整体形象。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8. 针对巡察反馈“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镇机关干部领取党代会、人代会会议补助、个别班子成员既报销外出学习考察差旅费又报销加值班费”进行清查核实,依程序清退镇机关干部领取党代会、人代会会议补助;另对个别班子成员存在重复报销情况进行核实,依程序清退重复报销费用。同时举一反三,对2018年以来镇机关报销票据开展全面清理,全面整改。二是由镇纪委查明情况后对相关经办人、责任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常态化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引导督促广大干部职工严守规定。三是按照《自贡市贡井区龙潭镇财务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和《自贡市贡井区龙潭镇非生产性支出规范性管理暂行指导意见(试行)》要求,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加强对镇机关财务人员的管理培训,严格相关资金支付的审核把关,规范镇财务收支行为,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四是镇纪委适时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的通报发送至政府、村居工作群,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班子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团结班子担好责任。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吴勇与班子成员逐一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增强镇党委班子成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升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促进班子团结协作,统一思想认识。二是召开党委会、理论中心组会议等加强理论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高班子战斗力、凝聚力。三是优化评优机制,把领导干部贯彻区委决策部署、履行岗位职责、发挥职能作用,以及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情况作为推优评优的考核内容,发挥创先争优的引领和导向作用,提高班子成员上进心,引导领导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四是坚持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定期谈心谈话,加强对镇村干部职工的关心关爱,激发全镇干部职工工作动力活力。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党建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1)针对巡察反馈“对党建引领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委负责人严格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研究制定《龙潭镇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并下发基层党组织学习,层层压实责任,提升工作能动性;坚持深入各村(社区)对党建工作开展指导,强化对党建引领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抓实抓细党建工作。制定《2023年村社区年度考核办法》,细化考核内容,将宣传、统战和群团等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三是组织开展村(社区)党务干部培训60人次,不断提升工作能力,结合村(社区)班子运行调研对村(社区)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将党建工作与镇村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开展,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研究制定了《龙潭镇2022年党建工作责任追究整改方案》,分析原因、弄清根源,分项对标整改,提高党建工作成效。二是主动对标先进,学习党建目标考核优秀乡镇的经验做法,结合镇实际不断优化党建工作办法。三是围绕“精准施策”,深入开展调研行动,党委负责人牵头领题,完成党建引领乡村振兴调研文章3篇,科学研判发展机遇、打造党建示范点,提高党建工作成效。四是严格实行书记领办党建项目机制,成功争取2023年中省集体经济扶持资金300万元继续打造龙潭镇集体经济产业园,“抱团”发展各村集体经济产业项目;打造完成黄家坝区级党建明星院落,继续打造吴芳坝等特色院落,不断创先争优提高党建工作成效。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待加强
(1)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基础工作未抓实抓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行再学习,严格按要求开展好机关支部活动、党课活动并做好会议记录和材料收集整理归档。经自查,因乡镇补贴可不纳入缴费基数,我支部2018年不存在“未足额按月收缴党费”情况。机关支部均按时按规每月以工资明细足额收缴党费。二是2023年8月开始,分别指导督促将军村、菜子村、团山村、幸福村党总支和龙潭场社区党委下属各支部独立开展“三会一课”并规范做好会议记录,同时举一反三,对其他村党支部开展党建督导工作,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三是组织党务工作培训会,培训镇村(社区)党务干部使用盐都先锋智慧党建系统,安排专门的党务工作者每月调阅“三会一课”开展情况,确保年度调阅率达到80%以上,指导各村(社区)校正平台党员信息,目前全镇已激活党员802人。四是党委会结合各两新党组织实际重新选派党建指导员4名,加强对“两新”党组织的指导督促,严格要求党建指导员参与“两新”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定期向镇党委进行汇报,镇党委会定期研究讨论“两新”组织工作,以充分发挥“两新”组织力量助力镇域经济发展。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党务工作培训和工作安排部署,充分认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对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党员发展工作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党务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印发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15份,转发发展党员会议记录、决议等资料模板10余份,指导督促基层党组织履行发展党员程序、相关报批手续并排除“三类”人员做好党员参会人员统计记录,进一步提升基层党务人员工作水平。二是对机关支部委员、党委会记录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党务知识学习,并对机关“支委会研究存在未按要求说明个人情况,且未表决的情况”附情况说明同步规范存档,在以后会议记录中规范记录,支部书记、镇分管领导对会议记录进行审核,确保发展党员的相关会议记录完整、准确。三是加强镇党委对基层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督促,建立发展党员工作台账,基层党支部每半年上报更新上报党员发展情况,注重从退役军人、致富带头人、优秀农民工、知识分子中吸收党员,凝聚乡村振兴骨干力量,对连续两年未发展党员的村进行调研指导,确保来年尽快完成整改。四是发展党员材料实行党务经办人、组宣委员双审核,按照《党员发展纪实手册》要求,形成党员发展流程目录并严格按照目录发展党员,及时提醒基层支部推进发展党员程序。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处置失联党员不慎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镇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明确党员教育管理日常工作职责,提升党务人员工作能力,严肃党务工作态度,依法依规开展党员教育管理。二是制定《龙潭镇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确定支委成员分组联系流动党员,通过微信群、QQ群等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建立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台账,每季度动态更新,全面掌握去向动态,及时对符合转接条件的流动党员做好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避免党员失联。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
(1)针对巡察反馈“专业技术人员‘青黄不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目前已向区人民政府提交《自贡市贡井区龙潭镇人民政府关于增核事业编制的请示》的文件,争取招录更多农业专业人才。二是2023年截至10月镇农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区市一级的技术培训共6次,提高部门农业技术水平和整体专业素质。三是加强对村技术培训。对村级防疫员开展了“动物重大疫病防治”“非洲猪瘟防治”等技术培训,对村组干部开展了“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水产养殖安全生产”“带状复合种植技术”培训。四是拟在道澄村建设农业技术培训学校,以后向农户进行技术的培训工作,同时建立交流群及时发布技术知识。五是强化绩效管理,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对年轻后备干部培育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机关青年干部“青蓝计划”实施方案》,通过组建导师团+专班模式,激发干部活力,从职业发展和能力提升的角度为年轻干部提供培训、学习和实践的机会,帮助他们逐步成长为能够胜任重要职务的干部。二是2023年7月25日开展年轻干部座谈会,对年轻干部进行心理关怀、谈心谈话和职业发展指导,帮助解决职业和生活中的问题,建立年轻干部交流群形成良好氛围。三是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台账,大力启用村级顶岗锻炼后备干部4名,不断吸引优秀青年回村发展,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和定岗轮岗,激发工作潜力和积极性,确保关键时刻有人可用。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工作作风亟待整饬。”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日常管理。镇纪委和分管领导要经常性通过开展察、听、访、谈、评,从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引导其积极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创先争优。二是完善《龙潭镇政府考勤管理制度》,注重抓好制度管人,做到一以贯之地严抓严管,对迟到早退现象进行约谈和通报批评,端正工作作风。三是严格落实村(社区)坐班制度,每月底向镇党政办报送下月每日坐班表并在公示栏公示,便于群众办事。四是组织学习《贡井区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提醒“十要十不要”》,并在窗口部门设立意见箱,定期收集群众意见并反馈至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督促广大干部严守工作纪律、保持工作热情。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4)针对巡察反馈“对村社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部分村社干部防骗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不断加强反诈宣传,线上,利用QQ、微信、抖音等网络载体转发反诈宣传视频,及涉及诈骗案例25条次。线下,主要针对“两老一小”,联合村(居)干部开展入户宣传360余次,安排一村一辅警、社区网格员在日常巡查中开展反诈防骗宣传230余次,不断增强老百姓反诈防骗意识。二是会议学习分析研判,结合政法工作联席会议组织一村一辅警、社区网格员开展案例学习24次,分析研判18次,总结反诈防骗工作进度,分析工作重点难点及高危人群,有针对性地采取适当措施;利用镇“两干会”对干部职工及村、社区干部开展反诈防骗教育5次,深刻汲取教训,不断增强反诈意识。三是突出抓好涉诈高危人员管理,近年来我镇出现涉诈高危人员两人,分布在社区和中坝村,截至目前龙潭场社区滞留缅北人员已被成功劝返,该人员现在自贡某公司上班,目前思想稳定。政法委员于2023年9月23日赴成都同2020年10月被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派驻柬埔寨工作相关人员父亲见面了解到此人在柬埔寨目前情况稳定。四是不断夯实反诈防骗基础,在筑牢干部、群众思想根基上下功夫。继续深入推进国家反诈APP安装,在目前完成65%,9000多人的基础上争取全员覆盖,同派出所积极联动,打好网络电信诈骗主动仗,定期开展线上宣传,坚持会前案例学习,深耕反诈防骗之基。五是督促各村、社区按照党内法规定期学习清单进行党内法规学习,并对其学习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针对巡察反馈“对巡察整改工作仍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巡察反馈的“党建意识不强”问题,由镇党委负责人严格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每年研究制定镇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定期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坚持深入各村(社区)对党建工作开展指导,举一反三,抓实抓细党建工作。二是对巡察反馈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镇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工作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从严抓班子带队伍,把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中,加强纪律教育和风险防控,举一反三,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对巡察反馈的“财务管理不规范及对‘三资’监管不力”问题,不断增强班子成员和财务人员的财经法纪意识,加强对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单位财务内控制度建设,严格财务收支的审核和管理,严格履行“三资”监管责任,举一反三,确保财政资金合理运用。四是对巡察反馈的“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严格工作纪律,实实在在推进每一项工作,对没有开展工作而通过编造做假开展工作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举一反三及时对各项工作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纳,避免工作之后没有资料而“补资料”。五是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对未整改到位问题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应改尽改。六是提高思想认识。镇党委严格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镇党委负责人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镇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确保本轮巡察反馈问题和上轮巡察遗留问题全面整改、全面落实。
整改进度: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巡察整改,我镇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龙潭镇党委将继续抓好问题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内容,做好“回头看”工作,防止问题反弹,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全面推进全镇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工委主体责任,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夯实巡察整改责任,把巩固扩大整改成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始终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持续好转,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抓实问题整改,严防问题反弹。镇党委将持续抓好后续整改,持续加强督促检查,坚持巡察整改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全面改、深入改,改到位、改彻底,固化做法经验,巩固整改成果,并纳入常态化机关纪律作风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通报,督促整改,长期坚持。以巡察问题整改作为解决自身问题、改进提升工作的重大契机,做好“回头看”工作,坚决防止巡察问题反弹,确保巡察整改任务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抓好成果转化,构建长效机制。深入总结巡察整改工作经验,提炼领域重点工作的先进做法,查找差距不足,推动用制度机制管人、管事,确保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进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党员干部主动担当作为,大胆改革创新,凝聚起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合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3-6400137;电子邮箱3142368880@qq.com。
附件:1.中共自贡市贡井区龙潭镇将军村总支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2.中共自贡市贡井区龙潭镇团山村总支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3.中共自贡市贡井区龙潭镇菜子村总支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4.中共自贡市贡井区龙潭镇狮子村支部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5.中共自贡市贡井区龙潭镇龙潭场社区委员会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