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7月29日上午,十二届区委第二轮第二巡察组巡察贡井区妇联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上,第二巡察组组长洪梅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余驰就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贡井区妇联主席李洁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洪梅指出: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效地开展巡察工作;三是要强化责任担当,齐心协力完成好巡察任务。
余驰强调:一是坚定政治站位,落实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三是强化使命担当,全面完成巡察任务。
李洁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接受区委巡察监督;二是全力配合支持,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坚持立查立改,确保巡察达到预期效果。
据悉,贡井区委第二巡察组将在贡井区妇联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2022年7月29日-8月28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990033517;电子邮箱:18990033517@163.com,并在贡井区广场路202号区妇联底楼大门口设置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贡井区妇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贡井区妇联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