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派出3个巡察组采取常规巡察的方式开展巡察。常规巡察的对象有: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龙潭镇道澄村、万坪村、中坝村、里坪村、白鹤村;莲花镇莲花场社区、沙溪村、象鼻村、余家村、杨家祠村;共计7个单位和10个村(社区)。根据党中央和省委与市委及区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单位及进驻时间
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残联、区总工会,龙潭镇道澄村、万坪村、中坝村、里坪村、白鹤村,于8月下旬开始先后进驻。
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区妇联、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莲花镇沙溪村、莲花场社区、象鼻村、余家村、杨家祠村,于 7月下旬开始先后进驻。
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工商联、团区委,于9月中旬开始先后进驻。
二、受理信访举报内容
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层党组织建设,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以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重点了解是否存在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三、受理形式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
1.信访接待点:在区残联、区总工会,龙潭镇道澄村、万坪村、中坝村、里坪村、白鹤村办公场所设立信访接待点。
2.意见箱:在区残联、区总工会,龙潭镇道澄村、万坪村、中坝村、里坪村、白鹤村办公场所设置意见箱。
3.专用电话:18990049011
4.电子信箱:18990049011@163.com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
1.信访接待点:在区妇联、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莲花镇莲花场社区、沙溪村、象鼻村、余家村、杨家祠村办公场所设立信访接待点。
2.意见箱:在区妇联、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莲花镇莲花场社区、沙溪村、象鼻村、余家村、杨家祠村办公场所设置意见箱。
3.专用电话:18990033517
4.电子信箱:18990033517@163.com
(三)区委第三巡察组
1.信访接待点:在区工商联、团区委办公场所设立信访接待点。
2.意见箱:在区工商联、团区委办公场所设置意见箱。
3.专用电话:18990063081
4.电子信箱:18990063081@163.com
四、受理反映时间
信访接待点受理时间为巡察组进驻各被巡察单位之日起至巡察组撤离各被巡察单位之日止;意见箱、专用电话和电子信箱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巡察组撤离各被巡察单位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各巡察组信访接待点因工作需要或有变动时,请直接咨询各组专用电话;
2.各组专用电话接听时段为工作日8:00—20:00。
特此公告
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