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按照市委要求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十一届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2021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安排,区委第一巡察组于2021年4月19日至5月11日,对贡井区开展基层治理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贡井区成佳镇双河口村、先锋村、花椒村、晏家村、友好村、兰田村、吴家祠村、双观村、吴家山村、天宫村、高峰村;龙潭镇龙潭场社区、狮子村、苗山村、菜子村、团山村。
二、巡察内容
1.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2.村级党组织政治功能发挥情况;
3.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
4.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情况。
三、反映问题渠道
(一)举报电话:18990049011。
(二)电子邮箱:18990049011@163.com。
(三)来信地址:贡井区通航城市广场政府集中办公区区委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64302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在巡察期间针对巡察内容采取上述方式反映问题、提供线索。举报电话接听时段为工作日8:00至20:00。
巡察组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核查、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对反映涉法涉诉、征地拆迁、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第一巡察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