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1年3月15日,十一届区委第十四轮第三巡察组召开了巡察区财政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饶光荣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董如荣就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江主持会议并代表区财政局党组作表态发言。
饶光荣指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效地开展巡察工作;三是强化宣传动员,不折不扣完成好巡察任务。
董如荣强调: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三是强化使命担当,全面完成巡察任务。
潘江表示:一是坚决贯彻巡察工作要求,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认真对待;二是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全力支持配合,以端正的态度做好服务保障;三是坚决认领巡察发现问题,坚持立行立改,以良好的作风抓好整改。
据悉,区委第三巡察组将在贡井区财政局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4月14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990036807;电子邮箱:18990036807@163.com,并在贡井区财政局底楼门卫室旁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贡井区财政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贡井区财政局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