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2月14日,十一届区委第十三轮第三巡察组召开了巡察区政府办党组(区投融资中心)工作动员会。动员会上,巡察组组长饶光荣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赵明玉就巡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区政府办党组书记、主任刘华富主持会议并代表区政府办党组作表态发言。
饶光荣指出: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深刻理解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效地开展巡察工作;三是强化宣传动员,不折不扣完成好巡察任务。
赵明玉强调:一是统一思想,坚决落实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二是提高认识,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三是不辱使命,全面完成巡察任务。
刘华富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巡察工作要求;二是精心组织安排,全力创造巡察良好环境;三是诚恳接受监督,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据悉,区委第三巡察组将在贡井区政府办党组工作1个月。巡察期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1月13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990036807;电子邮箱:18990036807@163.com,并在贡井区筱溪街1号区政府三楼会议室旁设置了征求意见箱。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8:00—20: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贡井区政府办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贡井区政府办党组和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