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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公告(区水务局)

来源:区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5-07 10:59 点击: 打印 关闭

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按照区委要求和《十一届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安排,区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19年5月8日至5月21日,对贡井区水务局进行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了解监督以下内容

1.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报告,检查被巡察单位问题是否真整改,有没有报假账、做表面文章。

2.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满意率。

3.发现新问题、新线索。

4.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接受信访反映方式

(一)举报电话:18990049011;

(二)意见箱设置地点:贡井区水务局办公楼;

(三)电子邮箱:18990049011@163.com

(四)来信地址:贡井区筱溪街1号贡井区委巡察办巡察组收(邮政编码:643000);

(五)来访接待点:贡井区水务局二楼会议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在巡察期间针对巡察内容采取上述方式反映问题、提供线索。举报电话接听时段为工作日8:00至20:00。

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预区水务局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对反映涉法涉诉、征地拆迁、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第一巡察组
                              2019年5月7日

敬请关注

主办: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自贡市贡井区监察委员会
邮编:643000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12388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金源街369号-通航城市广场A9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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