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按照区委要求和《十一届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安排,区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19年5月8日至5月21日,对贡井区水务局进行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了解监督以下内容。
1.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报告,检查被巡察单位问题是否真整改,有没有报假账、做表面文章。
2.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满意率。
3.发现新问题、新线索。
4.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接受信访反映方式
(一)举报电话:18990049011;
(二)意见箱设置地点:贡井区水务局办公楼;
(三)电子邮箱:18990049011@163.com;
(四)来信地址:贡井区筱溪街1号贡井区委巡察办(第一巡察组)收(邮政编码:643000);
(五)来访接待点:贡井区水务局二楼会议室。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在巡察期间针对巡察内容采取上述方式反映问题、提供线索。举报电话接听时段为工作日8:00至20:00。
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预区水务局的正常工作,不查办案件。对反映涉法涉诉、征地拆迁、个人诉求等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其他问题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第一巡察组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