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 察 公 告
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按照区委要求和《十一届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2017—2021年巡察工作规划》安排,区委第三巡察组将于2020年9月7日至9月21日,对区民政局党组进行巡察“回头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牢牢把握政治巡察定位,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了解监督以下内容。
1.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报告,检查被巡察单位问题是否真整改,有没有报假账、做表面文章;
2.对照巡察移交给被巡察单位的问题和线索,检查移交的问题和线索是否认真处置、办理;
3.通过问卷调查、个别谈话等方式,了解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工作的满意率;
4.发现新问题、新线索;
5.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接受信访反映方式
(一)举报电话:18990036807;
(二)意见箱设置地点:区民政局底楼通道旁;
(三)电子邮箱:18990036807@163.com;
(四)来访接待点:区民政局二楼会议室(巡察组驻地)。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在巡察期间针对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举报电话接听时段为工作日8:00至20:00。
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预区民政局党组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职责。其他非巡察范围内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特此公告。
中共自贡市贡井区委第三巡察组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