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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巡察莲花镇党委情况

来源:区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9-03 11:02 点击: 打印 关闭

830日上午,区委第二巡察组召开巡察莲花镇党委情况反馈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董如荣、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余驰、副组长李霞、莲花镇领导班子,莲花镇全体干部职工,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余驰同志代表区委第二巡察组指出了巡察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一是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违规决策、制定制度现象等问题;二是在党的思想建设方面,存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三是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存在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到位,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先进性发挥不明显等问题;四是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执行“八项”规定不坚决,工作中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等问题;五是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存在党纪政纪处分流程执行不规范,干部党纪法规意识不强等问题;六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村社有违规收取费用、侵害群众利益情况等问题;七是在巡察整改方面,存在巡察整改力度不够,清理不彻底的问题。并提出四点整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以上率下、推动党的建设;三是执之以恒纠四风、促进作风转变;四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树牢纪律意识

董如荣同志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二是狠抓责任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三是狠抓整改督查,强化责任追究。

莲花镇党委书记童茂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以最真的态度严肃对待巡察反馈问题;二是强化履职担当,以最大的决心坚决扛起巡察整改责任;三是坚持举一反三,以最严的标准彻底整改突出问题;四是切实转变作风,以最强的保障努力提高全面从严治党水平。按照区委要求3个月内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整改阶段性情况报告,并以此次巡察问题反馈为契机,进一步提振信心,提升能力,统筹兼顾,以落实整改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向区委和全镇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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