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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检察院组织干警签订 “十个严禁”承诺书

来源:贡井区检察院 发布时间:2015-04-23 11:36 点击: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贡井区检察院经过认真分析,针对干警执法办案中最容易发生徇私枉法、收受红包以及言行失范等风险问题,组织干警签订“十个严禁”的承诺书,以此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

该承诺书的十个严禁:一是严禁任何违反政治纪律的言行;二是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请示报告制度;三是严禁以案谋私;四是严禁违纪违法办案;五是严禁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案件查处;六是严禁截留、挪用、私存暂扣或收缴的钱物;七是严禁打探、泄露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工作秘密;八是严禁以任何形式收受红包礼金和接受影响公正执法的宴请、娱乐活动;九是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十是严禁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和违法作风建设规定。

在签字仪式上,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李言福强调,队伍管理必须从严,院里是把招呼打在前面,出现问题绝不姑息迁就,希望全体干警恪守承诺,做公正廉洁的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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