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土镇大坡村党支部书记何翠兰、村主任万寿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问题。2013年上半年,大坡村组织村组干部外出旅游,并在村集体资金中支付部分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013年和2014年,大坡村自定标准给村干部每月发放定额补助。2016年9月30日,区纪委分别给予何翠兰、万寿芳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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