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井法院以“改进作风,创新业绩”教育活动为契机,推行四项举措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的监察作用,加强廉政监督力度,进一步推动司法廉洁。
一是拓渠道,发挥党外人士的监督作用。任命非党员干警为廉政监察员,拓宽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党外人士对法院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作用。
二是抓培训,提升廉政监察员的业务素质。首先在各业务庭选任业务骨干为廉政监察员,延伸纪检监察工作的触角,实现了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直接跟踪和监督。其次,纪检监察室对全体廉政监察员进行了岗位培训,系统学习了廉政监察员的职责、监督方式、责任和义务等,明确了工作重点和目标要求。再次,实行廉政监察员例会制度,组织廉政监察员交流工作经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增强廉政监察员在一线开展监督工作的能力。
三是重监督,发挥廉政监察员的纽带作用。充分利用廉政监察员在各部门中的纽带作用,充分发挥这些干警既熟知审判执行工作,又熟悉身边同事的优势,结合所在部门的廉政风险点,采用重点监督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实现了法院纪检监察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有效对接,确保审判权和执行权依法规范运行,及时发现和纠正办案一线存在的不规范行为。
四是求实效,突出廉政监察员的监察作用。在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内部监督功能的同时,结合“改进作风,创新业绩”教育活动和集中开展司法廉洁教育活动,从实际工作出发,深入查找司法审判、司法作风、司法态度上存在的问题,从而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有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