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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公安分局四项措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力促工作作风转变

来源:效能监察室 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2013-10-21 17:03 点击: 打印 关闭

 

为进一步改进全区公安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警风,打造风清气正、清正廉明的公安形象,贡井公安分局采取四项举切实加强节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一是重点改进工作作风。要求全局领导干部率先垂范,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带头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既抓工作推进,又抓队伍建设,把主要精力放在维护社会稳定、多办惠民实事上,减少各种应酬和迎来送往。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和群众,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情关心群众疾苦,着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进一步密切公安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二是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民警认真学习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紧密结合工作重点,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洁从警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组织全体民警重温《廉政准则》、《纪律条令》等各项廉政纪律规定,强化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早打招呼、早提醒、早防范。深入推进公安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广大民警牢固树立秉公用权、廉洁执法的价值理念和廉荣贪耻、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

三是严守廉洁自律规定。大力倡导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要求全体民警严格遵照《廉政准则》要求执法执警。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管,严禁公车私用。各所队室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加强对节后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带头转变作风,带头厉行节约,带头廉洁自律。

    四是严查违纪违规行为。分局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及时发现纠正苗头隐患,严防发生民警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对违纪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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