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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法开好村(居)民例会

来源:审理法规室 白庙镇 发布时间:2013-10-31 16:27 点击: 打印 关闭

 

白庙镇针对近期信访量较大,群众反映较多等问题,在认真分析研究基础上,采取“1234”法,强化村(居)例会召开,取得较好效果。

“1234”法就是从时间上须做到“1”,即:每个月必须召开1次以上村(居)民例会,要求在家村民参加,组上做好记录。从参会人员上须做到“2”,即:镇包村干部、村包组干部“2”人员必须参加村(居)民例会,要求从工作上、政策上给群众做宣传。从内容上须做到“3”,即:在会上必须讲“3”个方面的内容,对上月镇村组所做工作和组级“三资管理”等情况进行通报;对惠农政策、法律法规等给群众讲清楚讲透彻;对当月镇村组所要做的工作进行通报。从效果上解决“4”个问题:解决村组四务公开不到位、政策宣传不到位和群众对村组干部不信任、工作不支持的问题,正面回应群众所提意见、建议、诉求。

通过10月全镇村(居)例会的召开,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序解决。如:乐自高速公路遗留问题化解、特色产业发展中柑桔销路拓展、以及新农村项目推进等进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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