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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 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的通告

来源:贡井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10-21 09:28 点击: 打印 关闭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纪委监委和市委、市纪委监委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贡井区决定从即日起至2022年4月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纠治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守住管好“天下粮仓”。根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敦促在粮食购销领域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范围

 2016年以来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党员干部、粮食承储企业干部职工存在的涉粮违纪违法行为问题。

(一)业务主管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问题

 1.落实粮食政策法规、粮食安全责任制、粮食业务监管责任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2.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3.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4.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二)粮食承储企业的执行责任问题

 1.收购环节中以陈顶新、“转圈粮”以及先收后转、虚假收购、压级压价、拖欠粮款等问题;

 2.存储环节中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等问题;

 3.销售出库环节空进空出、虚报损耗、掺杂使假、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粮食领域的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二、工作要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11月30日,向牵头单位党组织或有关纪检监察组织主动说清违纪违法问题。

    有关违纪违法人员,凡在限期内主动说清问题、退缴违纪违法所得、挽回国家经济损失,检举揭发他人、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单位开展调查处置工作的,视问题性质、情节轻重,依规依纪依法从轻、减轻、免予处理。对在规定期限内未主动说清问题,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的,一经查实,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包庇违纪违法人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追责问责。

三、举报方式

 诚请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对提供问题线索者和举报内容实行严格保密。

 (一)举报网址

 http://sichuan.12388.gov.cn/zigongshi/gongjingqu/

 (二)举报电话

 1.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813-12388;0813-3301995;

 2.粮食监管热线:12325;

 3.市场监管投诉热线:12315。

 (三)来信、来访地址

 自贡市贡井区贡兴路二段877号通航城市广场A9栋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纪委   自贡市贡井区监察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敬请关注

主办: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自贡市贡井区监察委员会
邮编:643000    纪检监察举报电话:12388      地址:自贡市贡井区金源街369号-通航城市广场A9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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