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凉山州委批准,州纪委监委对第八届凉山州委候补委员,凉山州国有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蔡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蔡军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和钱款;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索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蔡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凉山州纪委常委会会议、州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纪委审议、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蔡军开除党籍处分;由州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凉山州第八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给予蔡军开除党籍的处分,凉山州委八届十一次全会已予以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