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以及区委关于耕地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和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敦促在开展耕地保护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有关人员限期主动说清问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精神不深入、不及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等问题。
(二)耕地保护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在规划管控引领、遏制耕地“非农化”、管控耕地“非粮化”、盘活存量闲置土地、整治撂荒耕地等方面监督管理不到位,对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违建“大棚房”、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等问题推进整改不深入、不到位的问题。
(三)在土地复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出现毁林还田、开山造田、平塘复耕、虚假整改等“乱象”,以及在防止和纠正土地“复耕乱象”工作中,违背农民意愿、搞“运动式”恢复补充,“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虚假整改复耕,脱离实际整治土地、搞账面复耕,造假应付考核,为达到耕地“进出平衡”目的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生产生活规律,乱调度、乱指挥、乱评价等问题。
(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履职不力的问题。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耕地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力,失管失察,推进工作不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
(五)其他涉及耕地保护工作的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方式
(一)来电举报: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813-12388;0813-3301995(工作日接听受理群众举报)。
(二)来信举报:自贡市贡井区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贡井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三)来访举报:自贡市贡井区区级机关集中办公区贡井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四)网络举报:
http://sichuan.12388.gov.cn/zigongshi/gongjingqu/
(五)“码上举报”
三、有关要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存在相关问题的有关人员,向纪检监察组织主动说清违纪违法问题。
对限期内主动说清和交代问题、退缴违纪违法所得、挽回国家经济损失,检举揭发他人、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单位开展调查处置工作的,综合考量性质情节、认识态度、后果影响等因素,经分类甄别,可以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限期内未主动说清和交代问题,以及对组织不忠诚、不老实,避重就轻、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对包庇违纪违法人员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对提供问题线索者和举报内容实行严格保密。
中共自贡市贡井区纪委
自贡市贡井区监委
202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