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下午,贡井区开展了乡镇纪委案件质量检查,对2012年度乡镇纪委查办的17件案件进行了交叉检查。检查前,区纪委制定印发了《贡井区乡镇纪委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及扣分标准》,将“二十四字”方针细化为38个方面的具体要求,指导各乡镇纪委整理案卷。
检查会上,审理法规室领学了贡井区乡镇纪委办案规定、案件质量评价标准和检查工作制度。检查开始前,分管副书记做了动员讲话,就做好检查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自觉做好检查工作,指出案件质量检查是案件管理的必要环节,是案件质量的重要保障,是规范办案提高办案水平的重要途径;二是把握标准,严肃认真开展检查,要求严格标准,仔细阅卷、正确评价;三是主动思考,积极提出意见建议。检查分两个组“背靠背”交叉检查,每2人一个小组检查一个案件,每人都对案件的调查卷、审理卷进行主检和复检,并认真填写检查情况登记表。
检查结束后,进行了小结。两个组分别就检查发现的少数证据资料手续不齐、文书格式不规范,以及案卷整理不规范等问题作了通报,并提出了加强学习和办案指导等建议。分管副书记就检查后完善案卷材料提出了要求,并就进一步加强办案工作规范化,确保案件质量作了强调。与会各乡镇纪委书记普遍反映:近两小时的案件检查胜过两个小时的办案业务培训,深入了解了办案的具体要求,收获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