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是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要求。贡井区“五要”要求把案件查办24字要求具体化:
一是办案程序要分明。在获取案件线索后,应予初核,再立案,对调查后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移送审理,再按审批权限,决定或报批处分。在步骤正确的基础上,严守每个步骤的时限。
二是案件资料要完备。规范体现各环节程序的各类受理、移送登记表,审批表、发文处理签,以及体现基层组织意见的文书等相关手续,并强化规定时限。尤其重视违纪事实见面材料的严谨,做到了客观、准确、清楚。
三是关键证据要确凿。在事实清楚基础上,分清主要证据、次要证据,关键证据和一般证据。突出调取、收集能对证明违纪事实存在起决定性作用或直接作用的相关物证、书证、证言。
四是定性量纪要准确。在查清事实后,弄清违纪行为的主体、违纪行为侵犯的客体、违纪的主观和客观方面等,以保证清楚界定违纪行为的性质类别,保证准确定性、正确量纪,做到处理不畸轻畸重。
五是处分执行要到位。处分决定作出后,在30日内送达本人及本人所在党组织,党组织在接到处分决定后30日内宣布,并严格执行任职限制、年度考核以及降低相关待遇方面的规定,以维护党纪处分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