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贡井区“四更加”深化“会前学法”

来源:审理法规室 发布时间:2013-07-03 11:41 点击: 打印 关闭

 

贡井区2013年1-6月,全区累计开展会前学法374次、学习法律法规等447个(次),参学人数达8600余人次。全区会前学法呈现出四个特点:

一是学习更加自觉。区委常委会、区府常务会把学习法律法规作为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任务,带头坚持“会前学法(纪)”制度。全区各单位自觉把“会前学法(纪)”作为增强干部法纪意识,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的一个重要抓手,有计划地安排在班子会、职工大会会前学法、学纪,基本做到每月1次,区建住局等多个单位每月学法超过1.5次。

二是形式更加灵活。开展“精彩10分钟”活动,提升学习效果。在谁来讲上,政府常务会上领学人不仅有部门的局长,还有专门的法律工作者;在单位部门主讲人中不仅有政策法规业务骨干,也有科级干部,甚至县级领导带头讲,领导干部主讲达160人次。在怎样讲上,有的“带疑学法”,针对工作中重大疑问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有的“以案说法”,通过案例剖析法律法规等等;有的单位还精心制作PPT,配以图片,将所学内容的重点生动展示给与会人员。

三是内容更加务实。精选法律法规,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实用性。从统计来看,《廉政准则》、“八项规定”等廉洁自律、作风建设方面的规定学习覆盖面100%;学习内容比例最大的是各类法律法规,占到学习法规个数的70%以上,且紧贴当前中心工作。如区国税学习了《税收违法违纪处分规定》、“营改增”相关法律法规;区司法局针对医疗纠纷频发的实际,组织学习了《四川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等。

四是效果更加明显。坚持“三个结合”(结合形势要求、单位职能、工作需要)选好内容,防止“漫无边际”;坚持突出重点,防止“照本宣科”;坚持“一把手”主持,防止“流于形式”;坚持学后提要求,防止“半途而废”。全区“会前学法”质量得到有效保障,全区涉及干部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办事的信访投诉较同期下降30%左右,各级干部法纪观念进一步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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