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对我市部分区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专项督查,本着对标调校的原则,贡井区向区委领导班子发放了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提示卡”,督促领导干部时时事事处处肩负责任、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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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文件精神贯彻。提醒区委领导干部要深入领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川委办〔2016〕28号)文件精神。结合省纪委督察组反馈的问题,认认真真开展自查自纠,不折不扣将文件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照”责任清单落实。提醒区委领导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对照主体责任清单上履行责任、责任落实、日常监管、清正廉洁等4个方面的内容,及时查漏补缺,谋划全年工作。
“三强”重点工作量化。提醒区委领导干部将签字背书、定期听取汇报、开展廉政谈话、讲授廉政党课、开展督查督导等重点工作从时间上加以规划、量化,切实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四促”履责留痕纪实。提醒区委领导干部坚持履责留痕、存档备查,及时客观准确记录“党风廉政建设清单·台账·记实工作手册”,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责有痕、倒查有据、落实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