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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员干部档案管理应予规范

来源: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6-04-29 16:40 点击: 打印 关闭

近年来,贡井区纪委监察局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部分党员、事业单位干部不同程度的存在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给调查处理带来了困难,应当予以重视。

一是党员档案资料无从查找。有的农村党员、临聘干部长期以来日常参与党组织活动,定期交纳党费,各级党组织也认可其党员身份,但却找不到他们的任何党员档案。如,2015年8月,区纪委在查处某临聘人员王某某时发现,通过其所在单位和户籍所在地党委均无法找到其党员档案,只能以其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委出具的党员卡片作为身份认定资料。

二是党员档案资料不同程度缺失。有的党员不仅长期以来日常参与党组织活动,定期交纳党费,还在党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但缺少完整的党员档案资料,给调查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2015年10月,区纪委在查处某党支部副书记黄某某时发现其党员档案中只有预备党员转正通知单等部分党员档案,缺少入党志愿书等关键档案,最后只能以所在党委出具的“党员卡片”和仅有的部分党员档案作为其党员身份的认定材料。

三是任职文件管理不规范。有的事业单位人员档案不由人社部门统一管理,由各自所在单位自行保管;或者虽由人社部门统一保管,却未将任职文件及时交由人社部门归档,导致档案资料不完整。如, 2015年4月,区纪委在查处某单位事业单位干部尹某某时,虽然了解到其长期履行股长职务,但却找不到其任职文件,最后只能以该单位年鉴及其履行工作的实际资料认定其履行股长职责。

四是当选资料管理不规范。有的村居干部长期履行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职责,但其自身没有保管任职或当选资料,乡镇组织部门亦未将其任免文件或当选资料归档,导致档案资料缺失。如,2015年10月,某镇纪委在查处某村主任吴某某时无法找到其当选资料,只能以镇、村出具的说明作为依据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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