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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审理观念和重点,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来源:区纪委审理法规室 发布时间:2016-06-24 14:53 点击: 打印 关闭

面对执纪审理案件数增加、违纪类型增多、办案难度加大的新形势,贡井区纪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强案件审理工作。一是强化政治意识,把违反政治纪律问题审核处理放在重要位置;二是扭住四风问题不放,持之以恒的做好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处理;三是强化责任追究,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四是正确处理好纪与法的关系,搞好纪法衔接,坚持纪在法前,将以查违法为主调整为查违纪为主;五是改进审理文书,按市上要求对审理文书格式进行调整,确保纪言纪语,体现纪检特色;六是针对新条例的实施,及时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

截止目前,贡井区已审结党纪政纪案件17件,其中区级审理12件,乡镇审理5件;给予党纪轻处分10人,党纪重处分5人,政纪重处分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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