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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康富来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志康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区纪委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7-04-20 09:59 点击: 打印 关闭

近期,自贡市贡井区纪委对自贡市康富来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志康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吴志康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部分问题涉嫌犯罪。2017年4月19日,区纪委已将吴志康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吴志康简历

吴志康,男,1964年3月出生,汉族,高中文化,四川荣县人,1992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年高中毕业后入伍;

1983年10月安置在荣县新桥区粮油食品站工作;

1997年8月至1998年10月荣县国家粮食储备库任副主任;

1998年10月至2003年4月荣县长山粮油食品站站长;

2003年4月至2005年8月荣县成佳区粮油食品站副站长;

2005年8月至2006年6月贵州咸宁潘家沟煤矿任会计;

2006年6月至2008年1月自贡市康福来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8年1月至2013年8月荣县阳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3年8月至今,自贡市康福来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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