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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案件查办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来源:纪检监察室 发布时间:2015-06-10 09:11 点击: 打印 关闭

    2012年至今,贡井区乡镇纪委立案查处党员干部51人,其中查处贪污、失渎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干部12人(占24%),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干部38人(占75%),查处其他违纪行为1人。乡镇纪委是群众身边的纪检组织,他们查处的虽属“蝇官”,却直接影响群众的切身感受,对增强群众的反腐信心,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树立纪检干部形象具有重要意义。然而,他们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急需解决。

一、存在的问题

(一)人员力量不足

1、普遍兼职,难以聚焦主责主业。乡镇纪委一般设书记1人、委员3人,个别乡镇设副书记1人,而从书记、副书记到委员无一例外均属兼职人员,有的甚至身兼数职,难以把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办案工作往往是上级纪委督一督,下级纪委才动一动,毫无主动性可言。

2、流动性强,业务骨干不多。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多由优秀年轻干部担任,流动性极强,受任职时间、专业背景等限制,缺乏案件查办经验,对可用、可挖的“隐形”线索不敏感,抓不住要害,以至于大案查成小案,小案查成无案。如2012年至今,21名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中仅5人还担任原职。

(二)办案手段不多

1、缺少强制措施。乡镇纪委案件调查普遍采取约谈的方式进行,当被调查人以其他理由拒绝配合调查时缺少强制措施,影响案件调查的开展。

2、过分依赖口供。乡镇纪委案件调查多以口供定性量纪,缺少对被调查人银行账户信息、手机通话记录等书证的调查取证。

3、协调力度弱。乡镇纪委办案办案时多属单打独斗,缺少对基层派出所、法庭的协调机制。

(三)办案阻力凸显

1、查案范围局限性强。乡镇纪委均是本地干部调查本地干部,由于地域局限、工作相互交叉等多方面原因,办案人员与被调查人一般都有工作联系,案件查办中心存顾虑,存在不愿查、不想查、不敢查的问题。

2、办案独立性差。由于乡镇党委、政府、人大、纪委人员交错,在人员调配、车辆等物资使用等过程中容易受到干扰,难以独立开展办案,案件保密工作得不到保障。 

(四)后勤保障不足

1、经费保障缺乏统一的政策和机制。各乡镇纪委办案经费等基本上都由当地同级党委、政府财政统一支出,容易出现办案经费缺乏的问题,给办案工作带来难度。

2、车辆、装备得不到保证。乡镇纪委没有独立的办案车辆,手提电脑、打印机、录音笔等办案装备配备后,长时间得不到更新,且数量不足。

3、相关补助政策不明。乡镇纪检干部长期超负荷加班从事案件查办、陪护等工作,却没有统一标准的办案费用和津贴补贴,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案件查办工作的正常推进。

二、对策建议

(一)建立人员协调机制,充实办案队伍

1、选优配强办案人员。通过公选、遴选、抽调等方式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部门挑选具有专业背景且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到乡镇办案队伍;通过挂职锻炼或抽调办案的方式,让乡镇办案人员有机会接触到上级机关查办案件的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从实践中学习、掌握办案技能,增强审查人员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

2、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一是由区纪委统一组织、协调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及其派出机构(如派出所)配合乡镇纪委开展惩治腐败工作。二是实行交叉联合办案制度。对复杂的案件线索,由区纪委统筹调度,协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纪委(纪检组)及检察院、公安、审计等部门,统一抽调力量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确保办案队伍充实。

(二)建立案件督办机制,分解办案阻力

1、实行案件主办人制度。在初核、立案调查及移送审理过程中,明确一名案件主办人,由案件主办人带领案件协办人组成案件调查组,相对独立行使办案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促使办案人员增强责任意识,调动、发挥工作主动性、积极性。 

2、实行督办机制。将各乡镇纪委划分为若干片区,各片区成立协作巡查工作组,由区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担任组长,区纪委委员担任副组长。片区巡查工作组对片区内乡镇纪委案件查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巡查发现的干扰办案情况直接上报区纪委监察局,分解乡镇纪委办案阻力,确保案件查办工作有序开展。

(三)建立后勤保障机制,确保顺利办案

1、完善物资保障。一是建立办案经费保障机制,将办案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优先保证办案需要。二是建立上级下拨专项资金机制,逐步改善基层纪委办公环境,建设标准的谈话点。三是探索办案用车管理模式。落实办案用车编制,对现有的公务用车进行统一管理调配,根据工作任务,按需调配办案用车。四是加快办案科技化、信息化建设。加大办案设备投入,配齐办案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录音、录像等设备。

    2、建立办案激励机制。一是每年评选出优秀办案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并通过多种媒体进行大力宣扬,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二是对优秀办案人员在政治上进行重点培养或根据办案年限,通过职务晋升来提高办案人员的政治待遇,在干部交流中优先考虑一线办案人员,及时提拔重用办案有功人员。三是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定期对办案人员家庭进行走访,了解、掌握办案人员的日常生活及帮助解决有关困难,切实让办案人员感受到组织温暖,消除后顾之忧。四是采取形式多样的激励机制,在保证办案经费的同时,对办案有功人员在经济上、政治上给予倾斜,使办案人员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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