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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

来源:区民政局 陈晓娟 发布时间:2016-07-26 18:12 点击: 打印 关闭

    近日,省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抓住县委这个关键,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党组织要积极扛起主体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各项措施和工作要求落实到基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市县领导机构、领导干部和基层单位,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直接,其不良作风更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飞的‘蝇贪’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也可能成为‘大祸害’,它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挥霍的是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这席话生动形象,言简意赅,真真切切,指出“微腐败”对老百姓切身利益的重要影响,进一步强调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意义。

强化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中之重。纪委要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和纠正超标准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用和惠农等领域强取豪夺、贪污挪用等问题。基层的腐败虽小,但是对群众的利益影响最大,群众看得见、深受其害。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执法、涉农惠农扶贫资金项目落实、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开展集中整改,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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