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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节须念好“戒、节、洁”三字经

来源:建设镇 敬滢卅 发布时间:2016-09-28 16:52 点击: 打印 关闭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严防反弹回潮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推出《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监督举报曝光专区》,防止“节日腐败”。

党员干部过节须知“戒”

俗话说“心中有戒,不妄为,才能知是非”。《说文》又曰“戒,警也”。节日期间,亲朋好友之间难免聚会,但交什么友,聚什么会,说什么话,做什么事,党员干部心中都要有一面“明镜”,更要自觉在在心中竖起一把“戒尺”,行为必须循规蹈矩,不越“雷池”一步。同时,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净化社交圈、纯洁生活圈,做到在大事上泾渭分明,小节上绝不含糊,严以修身,严于律己,坦荡做人,清白为官。

党员干部过节须有“节”

“节”是指做人做事的气节、操守和名节。它对于个人来讲,就是人格品;对于民族国家而言,就是国品国格。君子慎始而无后忧,不虑于微,始成大患”。干部中的违法犯罪,大多从守节不严开始、从小错酿成大错,一失足成千古恨。因而,面对节日各种节礼诱惑,党员干部务必保持头脑清醒,做到思想防线一刻不放松,精神阵地一寸不能丢,守节持定,做到不动心、不伸手、不失节,主动将诱惑拒于千里之外。定要经得起节日考验,否则小节失守,大节难保。

党员干部过节须守“洁”

俗话说,“洁不洁,看过节”。国庆将至,党员干部过节,心中应该装着“洁”,行为更要守“洁”。节日期间,往往是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的易发和高发期,节日能否保持风清气正,就需要党员干部内外兼修。这不仅需要外部的监督约束,更需要内部的廉洁自律、慎独慎行。只有党员干部心存高洁、立志廉洁,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才能真真正正过好“廉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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