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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四道屏障” 保持守纪定力

来源:区工商联杨世泉 发布时间:2017-02-16 17:38 点击: 打印 关闭

当前,在基层基本形成遵规守纪的良好风气,但仍有部分中层干部落实“一岗双责”不力,认为管好自己就行了;还有极少数干部守纪意识淡薄,定力不够,违反作风纪律现象时有发生。笔者认为,要让党员干部形成自觉遵规守纪良好习惯,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需要从个人层面和组织层面建立“四道屏障”。

一是强化自我修养,保持自律定力。党员干部平时要注重自我教育,自觉领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参加单位党组织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法纪法规教育,不断增强守纪的自律意识,自觉遵守法纪法规,达到“慎独”的境界。

二是断除贪欲妄念,保持自警定力。单位党组织要经常性地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现身说法,用身边的案例警醒身边的人,同时要自我反省,举一反三,调伏自心,从内心深处淡泊世上的名与利,贪欲之心,摈弃私心杂念,从细节做起,防微杜渐,达到“慎微”的状态。

三是教育监管要成为常态,保持担当定力。从单位管理层面来讲,就是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从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至中层的股室负责人,要注重加强责任范围内的三个教育监管,即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的教育监管、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股室负责人的教育监管、股室负责人对普通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管,开展经常性地教育提醒,这也是他们的应尽之责。通过加强三个教育监管,绷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之弦。

四是咬耳扯袖要成为常态,保持监督定力。从纪检监督层面来讲,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就是要落实好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积极实践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让批评教育、咬耳扯袖形成工作常态,对于少数轻微违纪的党员要运用党纪手段给予惩戒,及早治疗和挽救这些“生病党员”。对于教育监管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和股室党员干部要及时提醒、督促,用执纪问责形式倒逼“关键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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