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0日至6月30日(其间5月27日至6月9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巡察),第十二届区委第五轮巡察第三巡察组对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区疾控中心)进行了巡察。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开。
一、中心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区疾控中心坚持从政治高度审视巡察反馈问题,将整改视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为组长,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增强抓好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组织召开党支部专题会议,认真研究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将责任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各科室及具体责任人,确保每个问题都有专人负责,每项整改任务都有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通报整改进展、研究解决问题,全面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按照巡察整改要求,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对新发现的问题及时纳入清单管理,精准把控整改工作进度。建立内部监督检查小组,对整改不力、进展缓慢的科室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走过场、不打折扣。严肃问责机制,保障整改成效。对在整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拒不整改的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依规依纪严肃问责相关责任人。
二、集中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迅速整改,此后每次支委会会议、党支部会议及理论学习均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放在第一议题,自巡察以来,已按要求开展7次学习;二是支部组织人员修订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2条,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重要内容和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重要内容,构建长效学习机制。
整改进度:已完成。
2.落实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够扎实。
(1)针对巡察反馈“传染病预防控制能力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开展全覆盖指导与培训,自巡察以来,指导督导医疗机构2次、培训2次,截至目前未再出现迟报漏报现象;二是组织中心专业人员积极参加省、市级专业流行病学调查培训9次、实战演练1次,累计70人次,结合市疾控对口支援帮扶,定期开展业务能力考核,自巡察以来,已组织人员技能培训模拟演练2次,帮扶人员8人,应急处置水平显著提升。
整改进度:已完成。
(2)针对巡察反馈“慢性非传染病管控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我区已成立重大疾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的通知》,明确各镇(街道)、区卫健局、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残联等8个部门职责,开展多部门联动机制,对重精患者进行风险评估与分级管控,对高风险患者实行“一人一策”精细化管理,同时组织医护人员专业培训2次,提高社区随访频次与质量,并实施绩效考核评估。自巡察以来,已开展联动会议6次、质控180人次、督导1次、考核1次、通报8次,2024年新增20名患者入组长效针剂治疗,入组率达到122.86%,排名全市前列。
整改进度:已完成。
(3)针对巡察反馈“公共卫生管理服务职能发挥不充分”问题。
整改情况:依托自贡市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项目,中心及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取得进一步提高,目前已成功打造2个公共卫生服务示范点和2个慢病管理示范点,新建1个医学人才培训基地,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服务能力。在饮用水安全保障方面,与区水务局密切协作,建立了高效的监测和检测机制,2024年,我区城市饮用水水质监测合格率为100%,农村枯水期合格率为96%,丰水期合格率为100%。此外,积极推动医防融合、医防协同,与市疾控中心、市三医院签订《医防协调合作框架协议》,通过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提升了实验室检测效率,初步实现了重点传染病数据的联合分析,促进医疗与预防资源的高效整合。目前辖区内市三医院、市五医院已完成前置预警软件设置,未来将全面实现公共卫生监测数据的实时采集、分析与预警,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响应能力。
整改进度:已完成。
3.针对巡察反馈“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规范“三重一大”决策流程,完善议事规则,由于中心项目资金类型众多,在保障决策严谨性的同时提高办公效率,经研究决定明确将5万元设定为重大资金事项上会研究的金额标准,同时强化办公室审核责任,实行“提报-初审-复核”三级把关,确保应上会事项全覆盖,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二是强化回避制度执行力度,针对党政办公会研究人事管理相关事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要求涉及人员主动回避讨论,确保会议决策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后续会议将严格落实,杜绝此类问题;三是纠正以中层干部会代替班子决策行为,2023年9月增补班子成员、2024年1月支委会换届后,细化班子成员及支委职责分工,明确重大决策支委会前置审议程序,确保支部全程参与、核心引领;四是优化会议流程,加强会前材料准备与沟通,严格审核上会事项,确保讨论充分,杜绝重复与超期讨论,严格审核议题结论,确保合规,规范会议记录,准确反映讨论过程与结果。
整改进度:已完成。
4.针对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工作责任制,2024年、2025年均制定有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每年至少开展2次意识形态专题会。创新理论学习方式,增加专题研讨、实地参观学习等多样化形式,提升学习深度,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学习记录,实行“一学一档”管理。自巡察以来,已累计召开3次意识形态专题研究会议、组织实地参观学习2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
5.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
(1)针对巡察反馈“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明确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自巡察以来,累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2次;二是2024年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纳入党支部年度总结,全面梳理工作成效与不足;三是增加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落实情况的检查频次,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已进行2次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检查;四是定期开展廉政谈心谈话,如实记录谈话内容,2024年开展廉政谈心谈话48人次;五是与全体干部职工重新签订廉政承诺书,已核实承诺人签字真实有效,单位审核意见齐全,并存档备查。
整改进度:已完成。
(2)针对巡察反馈“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自巡察以来,及时听取其他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情况汇报4次,带头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基地2次,组织集中学习3次;二是主要领导定期讲授廉政党课,强化全体班子成员的廉政意识,已累计开展书记讲廉政党课2次;三是已组织其他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人员开展廉政谈心谈话10次,被谈话人全部签字均规范记录,及时听取科室负责人履行责任情况汇报10次,全面落实“一岗双责”。
整改进度:已完成。
6.针对巡察反馈“工作作风不实,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优化采购合同签订流程,明确合同须经双方代表及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确认,确保条款严谨合规,针对此前合同签订不完善问题,已对采购负责同志提醒谈话1人次,强化其责任与风险意识;二是对账户变更、系统变更、操作失误等导致多付、错付款项问题,当时已全额退回相关款项,未造成资金损失,已组织财务人员全面核查支付情况,确认无遗留问题,并对财务科人员提醒谈话2人次,同时要求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强化责任意识与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三是严格单据登记审核,优化审批流程,明确各环节时限,保障领导审批及时完成,同时全面排查其他物资采购入库流程,杜绝类似逻辑错误;四是强化财务规范管理,经核查,2021年7月两次充值加油卡(7日、27日各5000元)时,因经办人疏忽致7月7日发票重复报账,现已联系加油站补正发票并入账,同步完善情况说明,后续将严格审核流程,强化监督,杜绝同类差错;五是针对部分制度中存在与单位实际不符表述的情况,现已修订不实内容,确保制度条款契合单位实际,增强可操作性与执行效能。
整改进度:已完成。
7.项目管理不到位。
(1)针对巡察反馈“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项目实施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清理,针对开工报告与合同日期矛盾、签字时间逻辑错误等问题,经核实后据实规范更正,并补充完善缺失资料,自巡察以来,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责任人参加项目管理专题学习5人次,对项目管理责任人提醒谈话1人次。
整改进度:已完成。
(2)针对巡察反馈“采购项目组织实施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于《贡井区疾病控制中心实验室检测相关设备采购项目》相关问题,经核实后据实规范更正,并修订完善《后勤采购管理制度》,已对采购经办人员提醒谈话1人次;二是对于《贡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疫苗冷链能力建设项目》相关问题,经核实后据实规范更正,已对采购经办人员提醒谈话1人次,后续将加强政策理论学习,严格落实政策制度、招标采购流程及全过程监督,确保项目采购规范实施。
整改进度:已完成。
8.针对巡察反馈“违规报销费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费用报销规范问题。2023年清明活动,未依规按50元/人/餐分餐次报销,当日午餐实际超支272元,超支费用已清退;2022年支工会迎新春活动餐费1940元,就餐47人,餐馆餐单误写17人,已核实并出具证明,实际未超标准,未清退,并对工会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1人次,对2024年以来行政、工会等的所有费用报销进行全面清理,未发现违规报销的情况。二是完善就餐管理与审核。2023年9月25日,10人下乡督导,未登记就餐情况且报销时未认真审核,致食堂未登记,按10元/人/餐收缴100元上交财务,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9人次,同时完善线上就餐登记,灵活就餐登记形式,杜绝超标准报销餐费,对2024年以来就餐登记和所有费用报销进行全面清理,未发现超标准报销的情况。三是废除退休职工直系亲属死亡慰问制度。2017年,退休职工配偶逝世,中心出于关怀用行政经费慰问并制定规定,超国家规定,巡察指出后废除,经支委会讨论,涉及退休职工涉事费用不再清退,后续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规执行慰问制度,自巡察以来未再发生超国家规定慰问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
9.针对巡察反馈“对上级政策理解有偏差,部分制度制定及执行不合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修订完善中心《工作人员考勤及休假制度》,调整病假工资待遇,废止超出国家政策的“六一”儿童节休假条款,自巡察以来未再出现超出国家政策的制度情况;二是后续严格依照国家规定执行人员聘用程序,明确编外各类岗位人员于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中心必须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确保招聘流程合法合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整改进度:已完成。
10.针对巡察反馈“会计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财务人员学习,2024年累计参加培训6次14人次,并安排专人及时核对银行流水并登记入账,确保会计账面记录与银行流水一致,避免出现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为负数的情况,规范账务处理流程,自巡察以来,中心未再出现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为负数的情况;二是严格调账流程,要求所有调账均需在记账凭证后附上分管领导签字审批的调账情况说明,杜绝随意调账现象,自巡察以来,中心未再出现随意调账情况;三是强化费用报销审核,对财务人员进行提醒谈话,明确报销附件必须齐全规范,缺件不予受理,同时对自查中发现的附件不齐报销凭证立即补齐,并规定单位采购,非特殊原因必须对公转账,严格对公转账和公务卡管理,自巡察以来,中心未再出现类似不规范转账情况。
整改进度:已完成。
11.针对巡察反馈“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提拔有能力、敢担当的年轻同志担任中心科室负责人,将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同志优先纳入年终考核优秀人选,2024年通过组织职工外出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比赛评选340人次,增强职工创新意识,基公考核连续三年考核全市第一,中心在疾控系统连续四年考核获得一等次;二是2023-2024共引进人员11人,退休1人,组织调动2人,无其他人员流出,人才队伍得到进一步稳定,加强专业人才“引进来、送出去”的方式,提升业务水平,确保专业人才能够充分发挥作用,为疾控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班子不齐问题正在积极向主管部门汇报沟通,力争2025年底完成班子建设。
整改进度:第1项已完成,第2项未完成,预计2025年12月完成。
12.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短板。
(1)针对巡察反馈“换届选举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2024年1月,已完成中心支部换届工作。再次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党章》、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等党内法规学习并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严格规范换届选举流程,确保每一项工作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持续加强党建工作,不断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并充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面学习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集中学习、专题研讨4次,引导党员干部真正把党的纪律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绳。
整改进度:已完成。
(2)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党建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党支部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2024年支部书记讲党课2次,召开党员大会5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支委会15次,廉政警示教育2次;二是已完成对2021-2023年党建资料的清理与完善,已规范完成2024年党建资料归档工作。
整改进度:已完成。
13.针对巡察反馈“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支部书记在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上做了深刻的自我批评,全面梳理档案材料,对缺失内容补充完善,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22次;二是凡领导班子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时,班子其他成员先表态发言,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最后由“一把手”综合集体意见并作出最后陈述表态,2024年未出现党支部书记在审议事项中率先表态或不作表态的现象。
整改进度:已完成。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通过巡察整改,区疾控中心及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纪律意识、组织纪律意识、群众纪律意识、工作纪律意识、生活纪律意识不断增强,巡察反馈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下步,区疾控中心将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持续推进整改任务落实,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将整改成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把解决问题的过程转化为提升能力、改进工作的过程。完善长效机制建设,推动疾控中心整体工作水平提升,适应未来疾控事业发展的需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3-3302219;邮政地址:贡井区长土街工业集中区(贡井区疾控中心);电子邮箱gcd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