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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贡井区委第五轮第一巡察组巡察贡井街道党工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5-13 15:21 点击: 打印 关闭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5月7日,区委第五轮第一巡察组巡察贡井街道党工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沈娟主持召开与贡井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李学银的见面沟通会议。会上,区委第一巡察组组长沈娟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余驰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贡井街道党工委书记李学银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沈娟指出,召开此次巡察工作动员会,目的是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并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巡察监督的政治自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效地开展巡察工作;三是坚持同题共答,齐心协力完成好巡察任务。

余驰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二是强化使命担当,切实发挥政治监督重要作用;三是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

李学银表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通过巡察提升全街“讲大局、勇担当”的政治自觉。二是严守政治纪律,坚持实事求是,通过巡察展示全街“务实、高效、清廉”的优良作风。三是强化政治担当,抓好整改整治,通过巡察推动全街全面从严治党与经济社会“两不误、双促进”高质量发展。

据悉,区委第一巡察组将在贡井街道工作约40天。巡察期间(5月7日—6月15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990049011,电子邮箱:18990049011@163.com,并在贡井街道办事处大门及各社区办公场所设置了巡察意见箱,公布“四川码上巡”二维码。巡察组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十二届贡井区委第五轮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贡井街道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贡井街道党工委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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