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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党组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2-13 12:05 点击: 打印 关闭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3月1日至3月31日十二届区委第三轮巡察第二组对区财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8日区委巡察组向区财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一)科学谋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发挥“头雁”效应以上率下,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推动财政各项事业健康长远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要把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直接部署、定期督办,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层层传导压力。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的中共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领导小组。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牵头抓好整改工作,具体责任人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明确整改时限,稳步扎实推进。一是8月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主动剖析问题,围绕三个“聚焦”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原因。二是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局党组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台账,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人,“对账销号”实时跟进,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确保在时限内完成整改。

(四)高位统筹推进,提升监督质效。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扎实推进整改,自觉增强整改的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一是县级领导高位统筹推进。集中整改期间,县级分管领导督办问题整改和听取整改进度报告2次,明确提出区财政局党组要高度重视,全力以赴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务求取得实效。二是上级部门主动指导跟进。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就整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区纪委监委机关和区委组织部报告,确保整改力度到位、整改进度有序,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工作态度进一步提升财政机关管理水平和工作作风。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整改落实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思想政治建设弱化,学习、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针对巡察反馈“学习传达不及时、学习方式单一”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局党组不断总结和改进学习方式,今年以来通过中心组学习、会前学习、支部活动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十余次,其中8月召开习近平总书记经济思想专题学习研讨会,确保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财政工作推动实践。二是拓宽学习渠道。充分运用“学习强国”“汇贤学堂”“学法考法”“自贡观察”等公共学习平台开展学习。定期通报“学习强国”积分情况,做好监督提醒;组织“汇贤学堂”“学法考法”等学习平台自学,覆盖率100%;广泛宣传“自贡观察”APP,下载注册率100%,坚持多方位、全覆盖地将党的重要理论、上级重要精神传达贯彻到位。三是组织财政业务培训。今年以来组织全区财政干部参加省市基层财政干部培训、2023年全省财政法规培训班等上级财政业务培训5次、累积培训17人次,参加各级其他培训近20人次。同时,6月我局组织开展预算一体化单位核算业务培训会,9月局党组听取2023年财政系统干部培训班筹备情况并于11月完成培训。

(2)针对巡察反馈“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2023年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和学法学纪必学目录制定学习计划并根据最新理论适时调整,安排专人收集重点学习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上级重要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今年以来传达学习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等各级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6次。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及时成立领导小组,9月以来局党组专题研究2次,党总支部与下辖支部学习传达各3次,确保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成效。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1)针对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贡井区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9+1”责任清单》和各级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同时专题讨论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认真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全面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二是今年以来多形式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10次,其中集中研讨5次,邀请区委党校讲师授课1次。同时,加强人员培训,规范记录格式,确保会议记录的清晰度和可读性。

(2)针对巡察反馈“会前学法坚持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主要领导亲自把关会前学法学纪学习内容,确保发挥会前学法学纪制度预防警示作用,筑牢全局财政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今年以来开展会前学法学纪活动十余次,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等财政法规。

3.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有差距

(1)针对巡察反馈“部分‘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未通过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7月局党组修订完善《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切实规范我局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2)针对巡察反馈“议事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7月组织学习《关于贯彻落实〈四川省市县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明确1名会议记录人员,加强人员培训,强化会议记录审核,确保记录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履行职责推进工作有差距

(1)针对巡察反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薄弱,应对新形势能力有所欠缺”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信访应急处置预案》,为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统筹协调处置“12345”热线等群众诉求提供制度保障,切实做到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处置有方、责任明确。二是扎实推进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各项举措。年初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召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专题学习研讨会;在国企改革、融资发展等领域主动提高与先进地区的交流频率,多次到富顺、荣县等先进地区交流工作经验。

(2)针对巡察反馈“科学决策水平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严格落实《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实施细则》,在谋划重大决策、重大项目时,充分酝酿、做好调研。

(3)针对巡察反馈“部分工作重视不够,培训监督检查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广泛宣传《意见》精神,认真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以专项行动的实绩实效,推动《意见》落地见效,推动财会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组织开展2023年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单位会计核算操作培训会以及教体系统平台操作培训会,全面提高我区财务人员水平。同时,局党组研究讨论2023年财政系统干部培训班相关事宜,组织全区30余名财政干部围绕“以政领财,以财辅政”主题进行培训。三是年初制定2023年调研计划。今年以来,深入镇(街)、部分重要部门或重点领域开展调研或学习,切实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形成调研报告1篇。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1)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今年以来,局党组在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三保”支出、12345群众热线等领域扎实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和社会评价工作累计4次。同时,广泛宣传2023年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通过定期提醒、更换电脑屏保等方式提高职工认识。二是局党组专题研究并制定《中共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党组关于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定期研究、布置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三是扎实开展“疫苗行动”。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以全区“疫苗行动”为契机从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通过发放《贡井区财政局助廉倡议书家属寄语》、签订《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家庭助廉承诺书》,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队伍廉政建设,提高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意识,共筑反腐倡廉防线。

(2)针对巡察反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够,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严格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切实做到每季度讨论研究意识形态领域工作1次,班子成员向局党组报告分管领域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和讲廉政党课1次,主要领导与干部职工廉政谈话做到全覆盖,集中整改期间分管领导在分管领域内廉政谈话达到每月1次。

(3)针对巡察反馈“人员管理松懈,值班值守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干部职工落实区委、区政府值班值守要求及《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值班值守工作规则》,定期强调在岗纪律和要情上报规定等,坚决杜绝值班人员脱岗等情况发生。二是2023年7月制定出台《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工作纪律管理规定》《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的通知》,制作人员去向牌,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纪律。三是由人事分管领导对值班情况、迟到早退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同时将考勤情况纳入我局目标绩效考核,强化纪律监督,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2.针对巡察反馈“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9月修订完善《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从严审核把关财务票据,确保制度落地见效。二是在职工会上组织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做好公务卡政策宣传。三是加强原始凭证审核管理,对原始凭证不齐全、审签流程未履行的不予接收。

3.针对巡察反馈“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局机关和支付中心固定资产台账。二是全面清理局机关及支付中心固定资产,按照相应流程进行处置。

4.针对巡察反馈“工会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体育器材使用登记。二是加强活动统筹,做好签到管理,动态调整人员名单,每半年收取1次职工工会会费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收取互助保障费。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办法。

5.机关内部管理有差距

(1)针对巡察反馈“制定制度不严谨、偏软,发文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7月修订完善《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和中心组学习制度等并严格执行,确保与上级文件精神相符。二是安排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和文号管理,定期清理归档,确保文号的连贯性、准确性,2023年以来无空文号。

(2)针对巡察反馈“会议记录不严谨、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采取固定格式和会议记录本详细记录会议讨论内容、参会人员意见及会议决议,制作议题汇总表或会议议程,妥善保存会议议题相关材料,做到有据可查。

6.作风建设有待加强

(1)针对巡察反馈“照抄照搬,形式主义依然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在2023年8月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刻剖析问题,从思想观念、行为方式上认识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从严审核述职报告。

(2)针对巡察反馈“党务公开内容单一,更新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在党总支部及下辖两个支部中,落实专人将日常工作开展、党费收缴、会议学习情况等内容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确保党务公开及时性,提高党务信息公开透明度。

7.针对巡察反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文件,对需要集体研究决策的重大事项按照程序提请相关会议审议。二是清退4人差旅费、加值班费重复报销部分392.5元。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1)针对巡察反馈“对党建工作研究不深不细”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组认真落实“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渎职”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定期研究党建工作。今年以来,通过党组会、职工大会或召开专题会的形式研究党建工作近10次,研究和听取支部工作2次。

(2)针对巡察反馈“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今年以来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成立财政局党总支部,着力强化对机关党员、国企党员的监督指导,研究和听取支部工作2次。

(3)针对巡察反馈“机关支部工作无计划,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资料缺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局党组成立党总支部,下辖机关党支部和国投党支部。成立后,研究制定年度、季度工作计划,通过定期听取和指导党总支部工作的形式督促两个支部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并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组织各支部党务干部相互学习,提高会议记录水平,提前谋划支部工作,规范活动开展和档案记录,确保支部工作有序推进,支部建设高质量发展。

2.发展党员不规范,不严谨

(1)针对巡察反馈“党员资料管理混乱,填写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安排专人负责党员发展工作,强化党务人员业务能力,按照《党员发展纪实手册》要求形成党员发展目录并严格按照目录发展党员。同时做好会议记录、资料归档等工作,对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开展督查1次,推动党员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规范。

(2)针对巡察反馈“党员发展过程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落实党员发展相关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台账管理,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考察,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把党的组织建设关键环节落到实处。

3.针对巡察反馈“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未举一反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整改力度不减,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二是对意识形态、机关内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事项,始终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一抓到底,坚决完成整改。

(四)针对巡察反馈“延伸巡察区财政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发现问题”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自贡市贡井区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财务审批权限和岗位职责,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局党组经过集中整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提出的整改要求,仍需充分认识巡察工作对推动财政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区财政局党组将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持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我区财政领域党的基层建设和各项事业发展改革,为全面建设现代化产业贡井提供坚强财力保障。

(一)坚持党要管党,落实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党风廉政工作责任分工和相关要求,进一步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深入推进,确保从严治党的责任落到实处,切实把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财政事业的各项工作中。

(二)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要切实增强领导班子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问题导向,把局党组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较长时间完成整改的事项,发扬“啃硬骨”“钉钉子”精神,逐一细化分解任务,高标准、严要求完成整改任务。

(三)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把巩固整改落实成果与当下主题教育检视整改成果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发挥效用。对需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要进一步规范完善,构建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止问题反弹,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3-3301436;电子邮箱73117097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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