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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贡井区委第四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区档案馆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10-27 17:43 点击: 打印 关闭



根据区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10月25日,区委第四轮第二巡察组巡察区档案馆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范恒伟主持召开与区档案馆主要负责人丁友华的见面沟通会议。会上,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范恒伟通报了巡察任务和工作安排,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委巡察办主任余驰就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区档案馆党支部书记、馆长丁友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范恒伟指出: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理解巡察监督的重要意义;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有效地开展巡察工作;三是强化责任担当,齐心协力完成好巡察任务。

余驰指出:一是坚定政治站位,落实巡视巡察工作部署;二是统一思想认识,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三是强化使命担当,高质量完成巡察任务。

丁友华表示: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部署;二是全力支持,积极配合,切实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是聚焦问题,强化举措,端正态度抓好立行立改。

据悉,区委第二巡察组将在区档案馆工作一个月。巡察期间(10月25日—11月24日)设专门信访电话:18990033517,电子邮箱:18990033517@163.com,并在区档案馆(贡井区贡兴路二段74号)门厅外设置了巡察意见箱。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规定,十二届贡井区委第四轮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区档案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区档案馆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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